眉山市彭山区水利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时间:2022-02-16     发文机构:彭山区人民政府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单位全称:水利局,局长:张鸿涛,办公室电话:37631291。眉山市彭山区水利局是主管水利的工作部门,担负着水利工程建设维护和防汛安全等工作。

(二)、2022年工作重点

1、深入推进河湖长制,促进河湖治理常态化。坚持“生态打底”,扎实开展“河湖长制”,继续紧盯流域污染治理重点难点,定期开展专项清河行动,用实际行动支持彭山区建设开放发展先行区。确保9条重点河流(渠系)水质达到省市目标要求。

2、持续强化水利监管,全面提升保障能力。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完成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考核,严格执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提升水旱灾害防御能力,抓好防汛减灾工作,确保安全度汛;扎实抓好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确保移民稳定。

3、加快重点工程建设,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完成江口明末战场遗址抢救性考古勘探发掘临时围堰工程;彭祖新城片区防洪排涝及观音街道一中外排洪沟改道工程;8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府河江口泉水段防洪治理工程,岷江青龙大堤气死洞段、友谊坡段防洪治理工程;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等。

4、严格落实“十四五”规划,积极开展对上争取。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启动岷江彭山城区堤防和环境提升综合治理工程,确保岷江杉树滩、南方家私段、府河江口段防洪治理工程,红光支渠整治工程2022年开工建设,确保“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以及其他水利专项规划的建设项目落地落实。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彭山区水利局2022年纳入部门预算汇编的独立预算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1个。2021年末水利局在职职工109人,其中:行政人员13人,行政工勤4人,事业人员92人。退休职工92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2022年眉山市彭山区水利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98059539.7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8059539.74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98059539.74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43120.71元,卫生健康支出974390.01元,城乡社区支出76243750.15元,农林水支出117245827.97,住房保障支出1452450.9。2022年眉山市彭山区水利局预算收支较2021年增加3315万元,其中:项目支出增加3315万元,原因是项目结转收入增加。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及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眉山市彭山区水利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龚家堰水库扩建工程项目开展、岷江堤防工程项目开展、府河堤防工程项目开展、水库整治工程项目开展、河长制项目开展等。

基本支出16598093.46元,是用于行政运行、事业运行日常支出,包括工资、办公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如下:办公费3174050.52元,公务接待费4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00元等。

项目支出102946902.78元,主要用于水利工程建设经费与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经费。包括水利局机关101465636.78元:其中河湖长制专项工作工作经费1000000元、全区防汛物资采购经费800000元、上年结转项目工程建设经费85100292.58元等、水利局下属事业单位1481266元:其中龚家堰水库水源保护及监测经费200000元、龚家堰环境保护及水质应急处理经费945266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农林水支出功能科目117245827.97元,主要用于水利工程建设经费与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经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功能科目2143120.7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运行支出。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金额13037000元,其中:防汛物资设备购置800000元,向社会购买服务1737000元,其他2000000元,其他工程1500000元,其他服务7000000元。

六、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河长制经费:

1.该经费专门用于河长制工作。2.完成河长制工作。3.完成全年水质达标工作等。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截止2021年底,眉山市彭山区水利局及所属事业单位共有车辆7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7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八、专业名词解释(请填写单位自己的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未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演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眉山市彭山区水利局

2022年2月14日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报表(部门公开).xlsx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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