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区水利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时间:2019-03-08     发文机构:区财政局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单位全称:眉山市彭山区水利局,局长:柴洪军,办公室电话:028-37631291。眉山市彭山区水利局是主管水利的工作部门,担负着管理全区水资源、节约用水、水利基本建设、农村水利、水土保持、河道砂石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等工作。

(二)、2019年工作重点

1、全力抓水生态保护。驰而不息地深入推进河湖长制工作,扎实开展“清河行动”,拓宽流域治理涵盖内容,将流域涉及的支沟、支渠、山坪塘、堰等全部纳入河长制湖长制治理范畴;推进流域保护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完成锦江、湄洲河、王店河划界定桩工作;综合治理水土流失;启动智慧河长建设,提高河流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

2、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用水总量控制,以总量控制为核心,抓好水资源配置,进一步完善水资源规划体系,到2020年用水总量控制在2.26亿立方米以内;提高用水效率,严格执行用水定额标准,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以水功能区管理为载体,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3、狠抓河道管理,确保安全度汛。加强岷江黄金滩、梓桐河、府河永权等江河堤防新建整治,加强河道管理,定期巡查河道,防止“四乱”发生;加强河道工程隐患排查,确保安全度汛。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彭山区水利局2019年纳入部门预算汇编的独立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16个。2018年末彭山区水利局在职职工114人,其中:行政人员12人,行政工勤3人,事业人员100人。退休职工93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2019年眉山市彭山区水利局收入预算总额为7322184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553816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50668029。相应安排支出预算7322184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553816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50668029元。2019年眉山市彭山区水利局单位预算收支较2018年减少4904.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06.72万元,原因是人员增加;项目支出减少5010.78万元,原因是项目减少,在建项目实施完成。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及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眉山市彭山区水利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水资源节约与保护开展、脱贫攻坚开展、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及维护项目开展、水利项目前期经费项目开展、府河防洪治理工程项目开展、污水处理厂运行费PPP项目开展、岷江梓潼河连接段防洪治理工程项目开展、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中心及乡镇供水管网维护项目开展等。

基本支出14518170元,是用于水利局行政运行等日常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如下:办公费400000元,印刷费50000元,水费45000元,电费90000元,邮电费90000元,差旅费1408000元,会议费45000元,培训费75000元,公务接待费60000元,公车运行维护费90000元,维修(护)费105000元,其他交通费用98400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89696元。

项目支出58703675元,主要用于水利项目建设经费、水利事务经费。包括水利局机关160000元:其中脱贫攻坚工作经费50000元、三创工作经费50000元、水利事务综合管理经费1500000元、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行维护费5646655元、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换(老厂)525646元、2019年全区防汛物物资采购费1000000元、眉山市彭山区武阳镇牧马堤水毁修复工程560000元,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中心及乡镇供水管网维护费900000元、上缴上级灌区农业水费1810000元、通济堰管理处水费1800000元、2013-2016年小农水项目区级配套资金3741300元,2018年水毁工程修复项目1120000元,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营费(老厂)4307400元,都江堰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东风渠彭山五支渠整治工程区级配套资金1603420元,河、湖长制专项经费4000000元,岷江梓橦河连接段防洪治理工程5540318元,农村居民聚居区、安置点污水处理设施运营费2000000元,彭山区水位站点建设项目1240000元、彭祖新城、观音镇污水处理厂运营费8542800元,水利项目前期经费3000000元,四川省彭山县武阳乡府河防洪治理工程2076999元,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费PPP示范项目区级配套资金(2017年第二批省级环保专项资金项目)2698700元,水利局下属事业单位2440000元:其中水利工程日常维护经费300000元、春冬岁修掏淤经费800000元,2018年农业水费征收工作经费490000元,“寿乡水岸、五湖四海”湿地公园用水及水面补水费用850000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功能科目7918460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经费。

(二)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功能科目890379元,主要用于人员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575849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支出。

(四)城乡社区支出50668029元,主要用于城乡污水处理支出。

(五)农林水支出12626442元,主要用于农村饮水安全等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542687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金额8517500元,其中:污水处理厂设备购置7000000元,全区防汛物资采购购置1000000元,家具114500元,通用设备采购403000元。

六、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水利事务综合管理经费:

1.该经费专门用于水利事务综合管理工作。

2.完成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

3.完成全年水土保持监管工作等。

水利项目:

1.该经费专门用于各项水利建设及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工作。

2.完成污水处理运行工作。

3、完成河、湖长制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截止2018年底,眉山市彭山区水利局及所属事业单位共有车辆9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1台。

八、专业名词解释(请填写单位自己的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未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演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水利局预算公开表.xls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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