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区水利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时间:2021-05-05     发文机构:区政府办

2021年度

眉山市彭山区农业农村局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及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概况

三、收支出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说明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及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三公”经费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八、政府采购情况

九、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十、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第二部分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附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十三、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十四、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五、政府采购预算表

眉山市彭山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单位全称:眉山市彭山区农业农村局,局长:张杰茜,办公室电话:37630366。眉山市彭山区农业农村局是农业、畜牧、农机、农能、扶贫、农能等工作的职能部门,主管农业和畜牧业的工作部门,担负着土地流转,粮食、水果、蔬菜种植、水产畜禽养殖、农产品质量安全、扶贫开发、农村能源管理、动物疫病防控等工作。

(二)2021年工作重点

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系统总结展示脱贫攻坚实践创造和历史成就。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效,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2、全力推进乡村振兴。加强省市区级乡村振兴先进示范镇村的创建,争创省级示范村1个,市级乡村振兴示范村5个。

3、抓好人居环境治理。以“优、差村”“最美庭院”等评选活动为载体,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卫生宣传教育活动,发广大村民内生动力,变“要我干”为“我要干”。提炼粪污长效处置、设施设备维护、农户费用分摊等管护机制,探索具有彭山特色的经验做法。

4、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按照《眉山市彭山区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选择基础条件较好的试点村4个,编制村级试点方案,有序推进实施。

5、2020年高标农田建设项目。该项目已于2020年12月底开工建设,计划2021年4月底前完成1.6万亩的高标准农田建设。

6、德康生猪项目。种猪场已完成平场工作,主体建筑

已完成40%,预计3月底竣工。尽快完成育肥场的选址、建设工作。

7、家庭农场示范县创建。持续分类培育提升家庭农场,继续培育职业农民,完善农业数字平台功能,大力提升农产品品质品牌。

8、提灌站建设项目。拟利用乡村振兴债券资金600万元改造或新建农机提灌站,以完善巩固我区农业农村灌溉体系,建设农机提灌站23座26台754.5千瓦,解决1.5万亩农业生产用水。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彭山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纳入部门预算汇编的独立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26个。2020年末在职职工214,核定编制232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事业编制213人。离退休221人,退休221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2021年眉山市彭山区农业农村局单位收入预算总额为7468632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4686324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74686324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23573元,卫生健康支出2266027元,农林水支出66582961元,住房保障支出3313763元。2021年眉山市彭山区农业农村局单位预算收支较2020年增加23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87万元,原天管委片区三个乡镇划归天管委管理;项目支出增加2540万元,原因是机构调整,上级专项扶贫资金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列入年初预算项目中。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及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眉山市彭山区农业农村局眉山市彭山区农业农村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机关日常运行开展、三创工作开展、病死畜禽无害化项目开展、非洲猪瘟应急储备项目开展、农业农村专项事务管理项目开展、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项目开展等,扶贫工作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级配套项目开展。

基本支出31285824元,是用于机关日常支出,包括人员工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日常公用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如下:办公费500000元,差旅费2910000元,会议费120000元,培训费120000,公务接待费16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60000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585143元。

项目支出43400500元,主要用于农业综合事务管理经费与农业和畜牧业生产、防疫、农产品质量安全,2021年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支持修复灾毁农田,2021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等经费。主要包括深化农村改革及宅基地试点工作经费240万元,2021年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支持修复灾毁农田专项资金1548万元,2021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833万元,农业农村事务专项经费230万元,动物防疫检疫及执法经费230万元,家庭农场发展等相关工作经费200万元,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级配套经费350万元等。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23573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失业保险等经费。

2、卫生健康支出2266027元,主要用于在职和退休职工交纳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经费。

3、农林水支出66582961元,主要用于发放职工工资,单位运行开支,2021年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支持修复灾毁农田经费,2021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农业农村事务专项经费,动物防疫检疫及执法经费,家庭农场发展等相关工作经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级配套经费等。

4、住房保障支出3313763元,主要用于为职工交纳住房公积金。

五、“三公”经费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1年眉山市彭山区农业农村局无出国(境)计划,与2020年预算持平,没有因公出国(境)费用发生。

(二)公务接待费

2021年眉山市彭山区农业农村局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60000元,较2020年预算下降11.1%,主要原因是接待对象减少和我局加强内部财务管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制度,压减公务接待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1年眉山市彭山区农业农村局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6元,其中:公车运行维护费26元,较2020年预算下降10.3%,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和公车制度改革相关规定加强车辆管理,切实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眉山市彭山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单位名称:农业农村局(行政) 或者等于 农业农村局(事业)






单位:元

单位编码

单位名称

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合计

420,000


260,000


260,000

160,000

161

农业农村局

420,000


260,000


260,000

160,000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农业农村局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农业农村局2021年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金额9630800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680800元,其他货物3650000元,建设工程450000元,其他服务类4850000元,其中购买服务5050000元。

九、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一)深化农村改革及宅基地试点工作经费:

1.该经费专门用于深化农村改革和宅基地试点工作。

2.完成深化农村改革工作。

3.完成全年宅基地改革试点工作等。

(二)扶贫攻坚及“扶贫保”专项经费

1.该经费专门用于扶贫攻坚工作。2.完成扶贫攻坚任务工作。3.完成全年宅基地改革试点工作等。

(三)动物防疫检疫及执法经费:

1.力争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全区范围内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打击农业违法行为。2.应免畜禽免疫密度100%,限养区犬只狂犬病防疫密度100%。3.农村登记犬只免疫率不低于95%。

(四)家庭农场发展及家庭农场联盟等相关工作经费

1.用于建设家庭农场电商公共服务平台。2.到时2022年全区家庭农场不少于2012户。3.到2022年实现经济效益358大提升。

(五)特色产业标准园认定经费

1.专项用于全区12个农业特色产业标准园认定。2.加快特色水果和粮食标准化生产技术推广,提升农业产业品牌。

(六)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检验检测项目:

1.为2021年检测完成省市区级下达农产品检测任务完成率100%。2.农产品监管示范县复审合格通过。3.完成农产品安全检测任务数省级100个,市级180个,县级230个。

(七)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级配套经费项目

1.用于2019年及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支出。2.2020年建设高标准农田1.6万亩。

(八)水稻扩面三年行动项目

1.用于水稻扩面支出。2.种粮大户扩种、渔稻浮板将补等。3.扩面面积达1万亩。

十、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截止2020年底,眉山市彭山区农业农村局及所属事业单位

共有车辆6辆。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请填写单位自己的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未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演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眉山市彭山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4月22日

  
附件【2021年水利局预算公开表.xls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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