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区网格化服务中心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单位全称:眉山市彭山区网格化服务中心,主任:杨海霞,办公室电话:028-37638258。眉山市彭山区网格化服务中心是主管网格化服务工作的部门,担负着统筹协调全区网格化服务工作,对分流指派给镇(街道)、职能部门以及公共服务单位的办理事项进行跟踪督办、考核问效,组织开展网格化服务工作调查研究,总结推广经验,探索创新举措,负责网格化服务信息系统的建设等工作。
(二)2024年工作重点
(一)继续抓好网格队伍建设。一是积极配合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按照相关要求,完成空缺网格专职管理员的配备工作。二是健全完善激励保障机制,深入网格开展调研督导,督促网格长、网格员履职尽责到位,强化业务培训,抓好队伍素质能力提升工作。三是全面实行网格员工作线上考勤打卡,认真落实工作出勤台账,完善定期通报、考核打分、专题约谈制度,切实提高网格化服务质量和效率。
(二)继续提升网格管理服务。一是全面完成市定各项目标任务。全区网格账号活跃度达到95%以上,人均月办件24件以上,特殊人群及到期出租房走访达到100%,消防基本情况录入及走访巡查100%等。二是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和“十百千万分层治事”等活动延申至网格,通过大主题、小专题、小故事等形式,广泛宣传网格员的为民服务和助力基层社会治理事迹,提升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三是持续在反诈、违建、禁毒、环保、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发挥宣传、巡查、线索上报等作用,助力基层社会治理工作。
(三)继续强化信息平台应用。优化“彭山e治理”手机APP和网格治理信息平台,完善信息收集、隐患排查、人员走访、指挥调度等功能,精准高效防范各类隐患。继续按照“七步闭环”流程精细办理各类网格事件,提高网格事件办理效率和规范化水平。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彭山区网格化服务中心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独立核算单位1个,事业编制5人。年末在职职工6人,其中:事业人员6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2024年眉山市彭山区网格化服务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9665224.7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665224.79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9665224.79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413265.46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0119.08元,卫生健康支出31788.25元,住房保障支出80052元。2024年眉山市彭山区网格化服务中心预算收支较2023年增加172158.83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846.83元,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减少169312元,原因是网格员人员包干经费项目经费增加。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及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眉山市彭山区网格化服务中心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开展、网格管理电信服务费项目开展、网格员人员包干经费项目开展、网格化管理事务经费项目开展、社会治理指挥调度中心运维经费项目开展、 乡村振兴及“双创”专项经费项目开展。
基本支出990512.79元,是用于人员等日常支出,包括工资、保险、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日常公用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如下:办公费25000元,差旅费50000元,劳务费6000元,公务接待费16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费74856.34元。
项目支出8674712元,主要用于网格管理电信服务费、网格员人员包干经费、网格化管理事务经费、社会治理指挥调度中心运维经费、乡村振兴及“双创”专项经费。其中网格管理电信服务费401712元,网格员人员包干经费7661000元,网格化管理事务经费348000元,社会治理指挥调度中心运维经费240000元,乡村振兴及“双创”专项经费24000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413265.46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与项目经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0119.08元,主要用于人员养老保险经费。
(三)卫生健康支出31788.25元,主要用于人员医疗保险经费。
(四)住房保障支出80052元,主要用于人员住房公积金经费。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眉山市彭山区网格化服务中心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与2023年相比无变化。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眉山市彭山区网格化服务中心2024年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2024年相比无变化。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金额0元。
六、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1.网格员人员包干经费:该经费主要保障支付网格员工资及养老保险补助。
2.社会治理指挥调度中心运维经费:该经费主要保障社会治理指挥调度中心运行及维护费用。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截止2023年底,眉山市彭山区网格化服务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八、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眉山市彭山区网格化服务中心
2024年2月6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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