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单位全称:眉山市彭山区农业农村局,局长:张杰茜,办公室电话:37630366。眉山市彭山区农业农村局是农业、畜牧、农机、农能、扶贫、农能等工作的职能部门,主管农业、畜牧业、农机、扶贫等的工作部门,担负着土地流转,粮食、水果、蔬菜种植、水产畜禽养殖、农产品质量安全、扶贫开发、农村能源管理、动物疫病防控等工作。
(二)2023年工作重点
1、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2、全力推进乡村振兴回头看先进县创建。加强省市区级乡村振兴先进示范镇村的创建,持续做好乡村振兴回头看先进县创建工作。
3、抓好人居环境治理。以“优、差村”“最美庭院”等评选活动为载体,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卫生宣传教育活动,发广大村民内生动力,变“要我干”为“我要干”。提炼粪污长效处置、设施设备维护、农户费用分摊等管护机制,探索具有彭山特色的经验做法。
4、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按照《眉山市彭山区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有序推进实施,力争出成效。
5、完成高标农田建设任务。完成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
6、提灌站建设项目。完成改造或新建农机提灌站建设,完善巩固我区农业农村灌溉体系,建设农机提灌站。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彭山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纳入部门预算汇编的独立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18个,包括农村经营服务站、农村能源促进服务中心、农机监理服务中心、植保植检站、农田建设促进中心、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业科技和教育中心、农业质量服务中心、种子站、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凤鸣街道畜牧兽医站、观音街道畜牧兽医站、谢家街道畜牧兽医站、公义镇畜牧兽医站、黄丰镇畜牧兽医站、江口街道畜牧兽医站。2022年末眉山市彭山区农业农村局在职职工204,其中:行政人员27人,行政工勤2人,事业人员175人。退休职工206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2023年眉山市彭山区农业农村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16602935.6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6602935.64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16602935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000元,农林水支出116572935.64,。2023年眉山市彭山区农业农村局预算收支较2022年减少11657.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881.88万元,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884.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9.7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减少1.95万元、资本性支出减少10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4555.57万元,原因是上年结转项目减少。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及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眉山市彭山区农业农村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机关日常运行开展、三创工作开展、病死畜禽无害化项目开展、农业农村专项事务管理项目开展、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及监管示范县复审项目开展、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级配套项目开展、厕所革命项目开展、乡村振兴项目开展、制种项目开展等。
基本支出39971264.7元,是用于机关日常支出,包括人员工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日常公用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如下:办公费2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000元,培训费120000元,劳务费150000元,公务接待费150000元,水费80000元,电费280000元,会议费120000元,差旅费3180000元。
项目支出76631670.94元,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发展经费与厕所革命经费。包括农业农村局单位机关76631670.94元:其中动物防疫检疫及执法经费1600000元,2022年中央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302100元,农产品品质品牌推广100000元,乡村振兴工作经费600000元,乡村振兴及“双创”巩固经费50000元,2022年中央财政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补助4880000元,购机补贴88054.9元,2022年现代农业发展资金种粮大户一次生补贴64.88元,2022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670000元,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8580000元,2022年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8612000元,2022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3233.1元,2022年中央财政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175200元,2022年中央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330700元,区级乡村振兴先进乡镇、示范村资金补助和省市级乡村振兴示范村绩效奖励500000元,2022年省级财政农业公共安全与生态资源保护利用工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537100元,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的通知140000元,农业农村事务专项经费1930000元,2022年省级财政乡村振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41023218.06元,扶贫攻坚及“扶贫保”专项经费800000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检验检测费480000元,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安全补贴4000000元,深化农村改革及宅基地试点工作经费1000000元,家庭农场发展及家庭农场联盟等相关工作经费200000元,乡村人才振兴五年行动30000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功能科目30000元,主要用于乡村人才振兴五年行动项目经费。
(二)农林水支出功能科目116572935.64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失业保险等经费;在职和退休职工交纳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经费;发放职工工资,单位运行开支,农业农村事务专项经费,动物防疫检疫及执法经费,家庭农场发展等相关工作经费,2022年省级财政乡村振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项目,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2022年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项目等;用于为职工交纳住房公积金。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金额1458500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 155500元,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49000元,其他保险服务35000元,车辆加油、添加燃料服务119000元,车辆购置费150000元,向企业购买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服务350000元,向中小企业购买其他服务600000元。
六、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一)深化农村改革及宅基地试点工作经费:
1.该经费专门用于深化农村改革和宅基地试点工作。2.完成深化农村改革工作。3.完成全年宅基地改革试点工作等。
(二)扶贫攻坚及“扶贫保”专项经费
1.该经费专门用于扶贫攻坚工作。2.完成扶贫攻坚任务工作。
(三)动物防疫检疫及执法经费:
1.力争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全区范围内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打击农业违法行为。2.应免畜禽免疫密度100%,限养区犬只狂犬病防疫密度100%。3.农村登记犬只免疫率不低于95%。
(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检验检测项目:
1.为2023年检测完成省市区级下达农产品检测任务完成率100%。2.确保2023年农产品监管示范县复审检查通过。3.完成样品355个检测任务。
(五)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安全补贴项目:
1.该经费专项用于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工作。2.完成退果还粮土地面积200亩。3.完成全年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任务,保障全区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截止2022年底,眉山市彭山区农业农村局及所属事业单位共有车辆5辆。
八、专业名词解释(请填写单位自己的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未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演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眉山市彭山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2月6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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