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单位全称:眉山市彭山区龚家堰水库管理中心,主任:文忠,办公室电话:028-38525808。眉山市彭山区龚家堰水库管理中心是主管龚家堰水库扩建工程建设管理的工作部门,担负着负责农业生产生活用水和城区居民生活饮用水供给等工作。
(二)、2019年工作重点
1、龚家堰水库扩建工程的建设管理;
2、安全度汛工作;
3、城市供水和农业灌溉工作;
4、库区水质维护;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彭山区单位龚家堰水库管理中心2019年纳入部门预算汇编的独立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2018年末单位龚家堰水库管理中心在职职工15人,其中:行政人员0人,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5人。退休职工0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2019年眉山市彭山区单位龚家堰水库管理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174730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47300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747300元,其中:管委会工作经费支出250000元,监测设施支出20000元,龚家堰淹没区林木砍伐后枝丫外运345100,龚家堰水库及输水渠水质维护服务采购832200元,防洪抢险应急预案及汛期调度方案编制费300000元。2019年眉山市彭山区单位龚家堰水库管理中心预算收支较2018年减少1814420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及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眉山市彭山区龚家堰水库管理中心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管委会工作开展、监测设施项目开展、龚家堰淹没区林木砍伐后枝丫外运项目开展、龚家堰水库及输水渠水质维护服务采购项目开展等。
基本支出1894936.51元,是用于管委会日常支出,包括管理中心等日常公用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如下:工会经费20487元,福利费19106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95487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84416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4867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缴费;
(三)卫生健康支出107732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农林水支出:2122300元主要用于脱贫攻坚及联系乡镇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12292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照要求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金额0元
六、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无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截止2018年底,眉山市彭山区龚家堰水库管理中心及所属事业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八、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未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演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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