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区龚家堰水库维护中心
2021年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单位全称:眉山市彭山区龚家堰水库维护中心,主任:文忠,办公室电话:028-38525808。眉山市彭山区水利局是主管龚家堰水库维护中心的工作部门,担负着中型水库扩建、城区饮用水水质维护等工作。
(二)、2021年工作重点
1、完成龚家堰水库扩建工程渠道二标建设;
2、龚家堰水库扩建工程渠道三标开工建设;
3、龚家堰水库扩建工程水保环保项目建设;
4、龚家堰水库水源保护及监测工作;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彭山区龚家堰水库维护中心单位2021年纳入部门预算汇编的独立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2020年末龚家堰水库维护中心单位在职职工15人,其中:行政人员0人,行政工勤0人,事业人员15人。退休职工0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2021年眉山市彭山区龚家堰水库维护中心单位收入预算总额为3562289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622890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5622890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5643元,卫生健康支出123935元,城乡社区支出31984374元,住房保障支出228154元。2021年眉山市彭山区龚家堰水库维护中心单位预算收支较2020年增加3224.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5.75万元,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增加3198.44万元,原因是龚家堰水库扩建项目资金预算(执行下达)。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及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眉山市彭山区龚家堰水库维护中心单位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龚家堰水库维护中心行政运行开展、龚家堰水库水源保护及监测工作开展、龚家堰水库扩建工程渠道二标建设项目开展、龚家堰水库扩建工程渠道三标建设项目开展、龚家堰水库扩建工程水保环保建设项目开展等。
基本支出3638516元,是用于龚家堰水库维护中心日常支出,包括人员经费、行政运行等日常公用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如下:办公费90000元,印刷费20000元,差旅费190000元,维护费100000元,接待费9000元,专用燃料费30000元,委托业务费1208200元,工会经费42778元,福利费43448,其他149378。
项目支出31984374元,主要用于龚家堰水库扩建项目经费。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预算功能科目3638516元,主要用于日常经费、水源地保护项目与防洪抢险项目经费。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功能科目31984374元,主要用于龚家堰水库扩建项目支出。
五、“三公”经费预算2021年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1年眉山市彭山区龚家堰水库维护中心无出国(境)计划,与2020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21年眉山市彭山区龚家堰水库维护中心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9000元,较2020年预算下降1000元,主要原因是接待对象减少和我局加强内部财务管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制度,压减公务接待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1年眉山市彭山区龚家堰水库维护中心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和公车制度改革相关规定加强车辆管理,切实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眉山市彭山区龚家堰水库维护中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龚家堰水库维护中心2021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31984374元;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龚家堰水库维护中心2021年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金额0元。
九、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管委会工作经费:
1.该经费专门用于水源地保护和水质维护工作。2.完成水源地保护工作。3.完成全年水质维护工作等。
龚家堰水库扩建项目:
1.该经费专门用于龚家堰水库扩建工作。
十、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截止2020年底,眉山市彭山区龚家堰水库维护中心及所属事业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请填写单位自己的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未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演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眉山市彭山区龚家堰水库维护中心
2021年4月22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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