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时间:2021-04-29     发文机构:区卫生健康局

眉山市彭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彭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计,主任潘耀,办公室电话37621470,彭山区健康局是主管理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工作部门,担负着全区疾控等工作。

(二)、2021年工作重点

1、传染病防治工作(计划免规疾控、健康教育、结核病、艾滋、慢病、新冠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

2、公共卫生检验、检测工作(饮用水卫生监测、职业病防治、病媒生物防治工作)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彭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纳入部门预算汇编的独立预算单位共1个,事业单位1个。2020年末44单位在职职工人,其中:事业人员32人。退休职工20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2021年眉山市彭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2033337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083372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8083372元,其中:基本支出4340163元,项目支出3743209元。2021年预算收支较2020年增加2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0万元.项目支出增加251万元,原因是增加新冠疫防控项目。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及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眉山市彭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日常公用及人员经费支出及传染病防治工作(计划免规疾控、健康教育、结核病、艾滋、慢病、新冠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公共卫生检验、检测工作(饮用水卫生监测、职业病防治、病媒生物防治工作)。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如下:办公费40000.00元,印刷费10000.00元,水费10000.00元,电费50000.00元,邮电费50000.00元,差旅费235200.00元,维修()20000.00元,培训费12000.00元、公务接待费15000.00、劳务费10000.00、公务车运行费30000.00元、福利费44702.00元、其它商品服务支出378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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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支出3743209.00元,主要用于传染病防治工作900000(计划免规疾控、健康教育、结核病、艾滋、慢病、新冠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

、公共卫生检验、检测工作500000元(饮用水卫生监测、职业病防治、病媒生物防治工作)、实验室搬迁和危险废弃物处置543209元、新冠疫情防控及新冠疫情项目1800000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金额58000元,其中:电脑30000元、打印机5000元、碎纸机1000元、档案柜3000元、办公家具16000元、其它货物3000元。

六、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传染病防治经费:

1.该经费专门用于免规工作。2.完成疾控、健康教育工作。3.完成全年结核、艾滋、慢病、新冠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工作等。

公共卫生检验检测经费:

1. 该经费专门用于对全区公共场所的检验、检测工作。2.全区饮用水的检验、检测工作。

疫苗采购经费:

该经费专门用于对全区各类疫苗正常业务开展。

实验室废弃物处置经费:

该经费专门用于实验室搬迁和危险废弃物处置

新冠疫情防控经费:

该经费专门用于新冠物资采购

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截止2020年底,眉山市彭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共有车辆三辆。

八、专业名词解释(请填写单位自己的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未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演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眉山市彭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428

 

  
附件【疾控2021年三公经费情况公开.doc
附件【疾控中心2021预算公开表.xls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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