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概况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及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政府采购情况
六、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八、专业名词解释
九、“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附件: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2-2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
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表
4-1 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政府采购预算表
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单位全称:眉山市彭山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局长:张敏,办公室电话:37621598。眉山市彭山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是主管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工作部门,担负着执行文化艺术、旅游、文物和博物馆、非物质文化遗产、广播电视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拟订全区文化艺术、旅游、文物和博物馆、广播电视事业和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规划以及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文化艺术产业、旅游、广电产业发展,管理全区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管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文物和博物馆、图书馆、群众文化事业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事业。依法监管文化旅游市场。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并承担相应责任;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推进全区文化、广播电视与科技融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等工作。
(二)2021年工作重点
1.文旅产业
(1)完成旅游收入38亿元,旅游人次550万。
(2)启动江口明末战场遗址旅游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工程并申请中央专项债券。
(3)沉银博物馆建设工程主体封顶。
(4)启动编制《彭山区全域旅游规划》,启动天府旅游名县暨全域旅游示范区双创工作。
(5)推进彭祖山国家4A旅游景区创建工作。
(6)完成8个村史馆建设,推进刘家大院、汉崖墓博物馆村史馆建设。
(7)启动游客中心建设,完成6个旅游厕所建设。
(8)成立旅游集团中心,建设数字化旅游平台。
2.文化遗产保护
(1)完成2020—2021明末战场遗址(江口沉银第三期)考古勘探工作。
(2)继续推进公义郭祝三纪念馆配套设施建设,开展研学旅游。
3.公共文化服务
(1)图书馆、文化馆新馆搬迁,建成数字化管理系统。
(2)加强文化阵地有提升改造。做好全区镇(街道)中心、村(社区)文化阵地和服务提升;建设四川省图书馆彭山区分馆;完成区文化馆的评估定级工作。
(3)举办以“伟大征程”为主题的庆祝建党100周年主题系列群众文化活动。
(4)组织创作节目参加全省“群星奖”展演比赛。配合区委政府做好长寿文化节活动。
4.行政执法与市场监管
依法监管文旅市场,提升行政执法装备能力,促进文旅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彭山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1年纳入部门预算汇编的独立预算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及参公事业单位1个,事业单位3个。2020年末眉山市彭山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在职职工34人,其中:行政人员7人,参公9人,行政工勤3人,事业人员15人。退休职工64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2021年眉山市彭山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收入预算总额为4050466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504660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40504660元,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884238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6023元,卫生健康支出426814元,城乡社区支出10000000元,农林水支出50000元,住房保障支出659442元。2020年眉山市彭山区文广旅局预算收支较2020年增加了2957.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了162.64万元,原因是人员增加;项目支出增加了1794.89万元,原因是增加天府旅游名县创建专项资金等项目。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及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眉山市彭山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关运行,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开展、图书馆项目开展、彭山革命教育基地项目开展、幸福长寿艺术团项目开展、重大节庆文旅活动项目开展、乡村文化旅游服务、武阳安置区一期大坟包文物考古发掘经费、汉崖墓保护利用建设及配套设施经费、天府旅游名县创建专项资金项目开展等。
基本支出6563438元,是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如下:办公费185000元,水费10000元,电费40000元,差旅费622000元,维修(护)费20000元,公务接待费50000元,劳务费10000元,工会经费61333元,福利费6234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18108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4333元。
项目支出33941222元,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文化展示及纪念机构、图书馆、文物保护、文化活动、群众文化、文化创作与保护、艺术表演团体、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博物馆、历史名城与古迹、其他文物支出、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其他扶贫支出。包括文广旅机关33941222元:其中机关事务管理经费50000元、共享书柜维护服务费300000元、图书馆购置书籍、报刊等经费700000元、乡村振兴教育基地工作经费600000元、幸福长寿艺术团经费400000元、重大节庆文旅活动经费500000元、基层文化骨干培训经费50000元、两馆一站免费开放配套经费113400元、文化旅游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经费100000元、乡村文化旅游服务经费及农村综合书屋建设经费300000元、全区非遗保护及普查经费100000元、文化旅游市场管理及安全生产经费200000元、天府旅游名县创建专项资金10000000元,2020-2021年江口明末战场遗址抢救性考古勘探发掘工作10000000元,文化旅游项目推进经费800000元,环湖东路文物考古发掘经费2000000元,武阳安置区一期大坟包文物考古发掘经费2000000元,汉崖墓保护利用建设及配套设施经费3830901元,江口崖墓博物馆运行经费260000元,江口明末战场遗址旅游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一案两书”编制尾款104560元,江口崖墓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质保金453341元,电视户户通运行维护经费299220元,广播村村响运行维护费69800元,脱贫攻坚及“双创”巩固经费50000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2801142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及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经费。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500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务管理经费。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图书馆(项)1000000元,主要用于图书馆购置书籍、报刊等项目开展。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展示及纪念机构(项)600000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教育基地工作经费。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艺术表演团体(项)400000元,主要用于幸福长寿艺术团经费。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活动(项)500000元,主要用于重大节庆文旅活动经费。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763400元,主要用于乡村文化旅游服务经费及农村综合书屋建设等项目开展。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100000元,主要用于全区非遗保护及普查经费。
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项)200000元,主要用于文化旅游市场管理及安全生产经费。
1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项)1000000元,主要用于天府旅游名县创建专项资金。
1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2950016元,主要用于2020-2021年江口明末战场遗址抢救性考古勘探发掘等项目开展。
1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4460000元,主要用于武阳安置区一期大坟包文物考古发掘等项目开展。
1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博物馆(项)4090901元,主要用于汉崖墓保护利用建设及配套设施等项目开展。
1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历史名城与古迹(项)104560元,主要用于江口明末战场遗址旅游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一案两书”编制尾款。
1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其他文物支出(项)453341元,主要用于江口崖墓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质保金。
1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369020元,主要用于电视户户通运行维护经费。
17.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50000元,主要用于脱贫攻坚及“双创”巩固经费。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490664元,主要用于缴纳机关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26160元,主要用于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9200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工伤保险等支出。
2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42342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2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184473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659442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彭山区文广旅局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彭山区文广旅局2021年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金额13244136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706000元,建筑材料795000元,广播、电视、电影和音像服务38136元,文化艺术服务500000元,其他服务11205000元。
六、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1.天府旅游名县创建专项资金10000000元
2021年完成全域旅游示范区暨天府旅游名县创建实施方案,全域旅游示范区规划编制,天府旅游名县、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报名,江口水镇通过省级旅游示范区创建初评、古堰新桥通过4A级景区创建初评。
2.2020-2021年江口明末战场遗址抢救性考古勘探发掘工作10000000元
该经费专门用于做好江口明末战场遗址抢救性考古勘探发掘相关保障工作,做好文物保护,新增旅游景点,带动彭山文旅产业发展,进一步扩大沉银遗址文物及沉银博物馆影响力,吸引更多游客。
3.重大节庆文旅活动经费 500000元
该经费主要用于我区重大节庆(七一、中秋等)及旅游的各种会节活动(“三月三”朝山节、葡萄节、旅游日活动等)等活动的开展。
4.电视户户通运行维护经费及广播村村响运行维护费369020元
该经费主要用于全区89个行政村、454个自然村3.6万户有线电视用户和4100户直播卫星用户的广播电视网的运行维护。实现全区广播电视网、前端机房、用户终端安全、正常播出,保障广大农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截止2020年底,眉山市彭山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及所属事业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八、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演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眉山市彭山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021年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1年眉山市彭山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无出国(境)计划。
2、公务接待费
2021年眉山市彭山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50000元,较2020年预算增加20%,主要原因区文研所2021年预算并入本局。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1年眉山市彭山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无公务用车购置。2021年眉山市彭山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20000元,较2020年增加100%,主要原因为区文研所2021预算年并入本局。
附件:
眉山市彭山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眉山市彭山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1年4月23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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