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区教育和体育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时间:2020-02-04     发文机构:彭山区人民政府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眉山市彭山区教育和体育局,局长:罗鸿翔,办公室电话:028-37631629。眉山市彭山区教育和体育局是主管全区教育、体育事业的行政职能部门。负责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上级有关教育和体育的政策、指示,开展依法治教;统筹协调全区教育和体育,促进各类教育和体育协调和谐发展;制定全区教育和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及管理体制改革。

(二)、2020年工作重点

1、坚持同城发展。

积极与成都市主城区学校开展合作办学,探索同城化发展机制,开展深度合作,不断提升办学水平。

2、推进项目建设。

⑴、启动高铁小学和高铁幼儿园新建、彭山四小扩建,推进区职高学生住宿楼、观音小学综合楼等建设。

⑵、推进一小教室扩容、二小和三中改造提升。

⑶、实施城区小学和公办幼儿园扩容工程。

⑷、教育信息化建设。完成改善相对薄弱学校教育信息化环境条件。继续推进市教育云平台的广泛应用。完成彭山一中省级示范智慧校园的创建。

3、严格按照省、市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专项规划要求,坚决禁止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出现大班额。

4、公办园扩容工程。

提高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力争达到50%。

⑴、锦江、青龙幼儿园,2020年实现全面招生。

⑵、扩建公义、谢家、江口等乡镇幼儿园。

⑶、规划新建2-3所公办园

⑷、积极治理小区配套幼儿园。

5、加快彭山一中创省一级示范高中工作。

⑴、完成创建申报工作。

⑵、按节点推进高考改革相关工作。

⑶、继续狠抓高考质量,确保“低进高出,高进优出”。

6、巩固“全国规范化家长先进实验区”成果。

继续开展以读家书、施家教、立家训、传家风为主要内容的规范化家长学校建设活动。

7、发展体育事业。

⑴、完善彭祖新城体育中心建设,完成西藏训练基地建设。

⑵、办好首届彭山国际长寿半程马拉松活动。

⑶、举办彭祖山健身登高、全国(省)老年人门球比赛等有影响性的赛事。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彭山区教育和体育局2020年纳入部门预算汇编的独立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40个。2019年末眉山市彭山区教育和体育局在职职工1926人,其中:行政人员10人,行政工勤1人,事业人员1915人。退休职工1501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2020年眉山市彭山区教育和体育局收入预算总额为413274751.7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6274751.79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413274751.79元,其中:教育支出266787563.48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79492.48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464460.32元,卫生健康支出18405135.87元,城乡社区支出84450000元,农林水支出50000元,住房保障支出18338099.64元。2020年眉山市彭山区教育和体育局预算收支较2019年增加87959886.73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9785817.73元,原因是工资类正常增加;项目支出增加78174069元,原因是彭溪小学项目资金和新一中建设工程支付等。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及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眉山市彭山区教育和体育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保障教育系统各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教育和体育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228732191.79元,是用于保障教育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2000000元,安排情况如下:办公费640000元,差旅费600000元,接待费410000元,其他商品服务费支出350000元。

项目支出184542560元,主是用于保障教育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教育和体育事业发展目标的专项业务工作经费支出。主要是各类助学金、公用经费、修建项目经费等。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教育支出266787563.48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义务教育学生公用经费、师训经费、改善办学条件经费、助学金、校园安保经费等。

(二)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79492.48元,主要用于下属少年体校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体育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体育设施的维护,群众性体育的活动经费。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464460.32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

(四)卫生健康支出18405135.87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五)城乡社区支出84450000元,主要用于新一中建设、彭山区实验小学,彭祖新城幼儿园、城南小学的建设项目款。

(六)农林水支出50000元。主要用于脱贫攻坚及联系乡镇经费。

(七)住房保障支出18338099.64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金额6802850元,其中:义务教育免作业本费区配套资金302850元,锦江幼儿园设备添置经费和工程尾款5000000元,校园安保费700000元,明厨亮灶工程及学校视频监控运行维护费800000元。

六、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1、各收费学校办公经费1700万元:

保证学前教育、高中教育、职中教育的正常运转,主要包聘请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

2、锦江幼儿园建设项目1700万元:

全面招生,补充中班和大班设备设施以及工程尾款

3、新一中建设项目:

新一中报告厅二装工程竣工

4、教师表彰、培训等专项经费230万元:

保障培训机关的正常运行和实行教师各级各类培训(八类培训(校园长培训、中层干部培训、骨干教师培训、小学班主任培训、新教师培训、培训训者培训、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国省市培训)

5、教学目标绩效考核3468.6万元:

提高教师待遇,稳定教师队伍,保障教师工资水平不低于公务员水平.

6、黄丰中学建设项目300万元:

工程竣工

7、保胜中学建设项目200万元:

工程竣工

8、观音小学项目300万元:

工程竣工

9、彭溪小学项目1000万元:

设备设施到位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截止2019年底,眉山市彭山区教育和体育局及所属事业单位共有车辆4辆,无公务用车,单位价值无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八、专业名词解释(请填写单位自己的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未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演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眉山市彭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2月4日

  
附件【彭山区教育和体育局2020年预算公开表1.xls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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