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区融媒体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时间:2024-02-06     发文机构:区政府办

眉山市彭山区融媒体中心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单位全称:眉山市彭山区融媒体中心(眉山市彭山区广播电视台)。代理主任:周记臣,办公室电话:028-37621776。眉山市彭山区融媒体中心是区委区政府直属的事业单位。基本职能: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电视、广播、报刊和各类新兴媒体宣传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区委的决策部署,引领群众、服务群众、维护全区意识形态安全的主阵地,为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和舆论保障。负责电视、广播、报刊和各类新兴媒体节目编制、宣传以及宣传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和产业发展工作。同时提供政务信息、生活信息服务,打造综合服务平台。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建立数据库。负责全区相关新闻宣传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等工作。

(二)2024年工作重点

(1、《彭山新闻》栏目全年播出电视新闻1500条以上;上送央视《新闻联播》1条,力争2条;上送四川卫视《四川新闻》播出10条以上,眉山电视台《眉山新闻联播》180条以上。

2、“不老彭山”APP,全年发布信息4000条以上。

3、做好视频号“不老彭山”推出的栏目《你好彭山》、《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等短视频创作及其视频号直播;完善新闻类视频号《彭山观察》内容发布和推广工作。

4、开设宣传专栏30期以上。

5、办好《健康你我TA》、《乐享彭山》、《文化旅游微访谈》全年播出40期以上。

6、完成网络综合治理升级平台的运行工作。

7、认真落实安全播出责任制,进一步做好安全保卫,值班值守、技术保障,完善应急预案处置等各项工作。

8、完成“三定”规定明确的其他职责任务;配合完成其他全区性重要工作任务。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彭山区融媒体中心2023年纳入部门预算汇编的独立预算单位共1个,事业单位1个。2023年末眉山市彭山区融媒体中心在职职工32人,其中:事业人员21人。临聘专业技术人员10人,临聘人员1人,退休职工1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2024年眉山市彭山区融媒体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6925219.0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925219.07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6925219.07元,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640391.51元,住房保障支出284827.56元。2024年眉山市彭山区融媒体中心预算收支较2023年减少了133364.93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84642.93元,原因是基本支出预算经费减少;项目支出减少48722元,原因是项目预算经费减少。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及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眉山市彭山区融媒体中心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关运行,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开展、电视台成本费用项目开展、全媒体平台运行费用、互联网信息中心运行经费、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费用、为整个融媒体中心提供后台数据云存储的天翼云服务服务费、电视台主播购买服务、乡村振兴及“双创”项目开展等。

基本支出4720241.07元,是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费、办公设备钩子等日常公用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如下:办公费55000元,差旅费240000元,公务接待费30000元,工会经费180051.98元,福利费32873.82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00元,党组织活动经费30051.98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30000元。

项目支出2204978元,主要用于广播电视事务性支出。包括融媒体中心项目2204978元:其中电视台成本费用经费760000元、全媒体平台运行经费501978元、电视台主播购买服务经费330000元、互联网信息中心运行费50000元该经费主要用于网络舆情的收集、反馈,以及不老彭山APP《问政》栏目的运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费150000元、乡村振兴及“双创”经费20000元、天翼云服务费210000元、不老彭山APP运营运维服务费77000元 、重点工作经费106000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640391.51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经费以及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二)住房保障支出284827.56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金额16000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16000元。

六、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一)全媒体平台运行费用501978元

全媒体平台运行费用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融媒体中心《不老彭山》APP推广,该APP主要以电视台为主,融合移动新闻产品、网站、纸质媒体等媒体资源,统一发布区委、区政府的权威咨询,更好的引导群众、服务群众。

2、保障APP数据传输质量及安全、保障下载用户信息安全的网络传输专线经费支出。

3、短视频摄制经费主要用于《你好彭山》、《新闻60秒》、《东坡诗词赏析》、《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的视频号支出。

4、《彭山发布》公众号运营经费支出。该公众号是区委、区政府的官方公众号。

5、新媒体开通电视直播栏目经费,该经费主要用于《不老彭山》APP视频直播(流量包、视频传输),APP 与彭山电视台节目同步播出。

(二)电视台的成本费用760000元

该费用主要包括电视栏目《健康你我他》、《乐享彭山》、人代会、党代会、政协会和区级各部门、单位、镇街道摄制汇报片、专题片以及法制广场LED运维、摄录设备、广电大楼的维护维修、购买电视节目源等经费支出。

(三)电视台主播购买服务支出330000元

该经费主要用于电视台主播主播工资支出。

(四)互联网信息中心运行经费50000元

该经费主要用于网络舆情的收集、反馈,以及不老彭山APP《问政》栏目的运行。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截止2023年底,眉山市彭山区融媒体中心共有车辆2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八、专业名词解释(请填写单位自己的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未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演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眉山市彭山区融媒体中心

2024年2月5日

  
附件【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融媒体中心).xlsx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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