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区委党校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时间:2019-02-26     发文机构:区财政局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单位全称:中共眉山市彭山区委党校,常务副校长:王海英。彭山区委党校是在彭山区委直接领导下主管培养党员干部和理论干部的学校,担负着轮训副科级党员领导干部和基层党员干部以及公务员培训等工作。

(二)2019年工作重点

1、围绕省、市、区委中心工作开展党员干部培训,践行“忠诚、担当、有为、干净”,解放思想,大胆创新,不断提升党员干部学习力和执行力,为推进彭山“四城建设”提供智力支撑,并积极做好区委、区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

2、开办不同层次、不同类别、实用性强的短期培训班。主要内容涵盖城市建设、产业培育、社会治理、互联网思维、民生事业、应急管理、依法治国、环境保护、国防安全等。委托浙江大学、都江堰市委党校、西南财经大学开展村干部培训班、深化农村改革专题研修班、遴选递进培养年轻干部人才暨培训换届后新任科级领导干部培训班3期。创新采用“1+1+1”套训模式,委托西南财经大学举办的“遴选递进培养年轻干部人才暨换届后新任科级领导干部专题培训班”就采用了“1+1+1” 套训模式,实现了培训规模大、培训质量高、培训效果好三大特点。

3、加大基层调研力度,开展课题调研,力争科研出成果。

结合我区农村农业深化改革、基层党建、社区治理,土地管理、企业融资、旅游文化建设、扶贫攻坚等方面开展课题调研。

4、推进“流动党校”进乡镇、村(社区)和区级部门、“两新”组织重点企业授课。宣讲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章党纪党规,理想信念,党的优良传统,省委十一次党代会,国家法律,农业产业培训,新村建设等。

5、打造省委党校深化农村改革现场教学点。

二、部门概况

中共眉山市彭山区委党校2019年纳入部门预算汇编的独立预算单位共1个,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018年末本单位在职职工11人,其中:全额事业人员11人。退休职工11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2019年眉山市彭山区委党校收入预算总额为196087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60870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960870元,其中:教育支出1564557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50932元,卫生健康支出95174元,农林水支出50000元,住房保障支出100207元。2019年眉山市彭山区委党校预算收支较2018年减少20.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0.18万元,原因是2人退休;项目支出与去年持平。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及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眉山市彭山区委党校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党校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150.09万元,是用于保障党校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如下:办公费294803元,会议费10000元,培训费20000元,公务接待费10000元,维修(护)费1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费55093元。

项目支出46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党校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和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其中“三创”工作经费80000元,“师资培训”、“流动党校”、“农民夜校”等专项经费100000元,党校主体班培训经费(大盘)100000元,教学设备购置经费(电脑、课桌椅等)60000元,课题调研专项经费30000元,图书资料购置、教学设备维护等经费40000元,脱贫攻坚联系乡镇等经费50000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教育功能科目1564557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师资培训、“流动党校”专项经费,扶贫攻坚联系乡镇等经费,图书资料购置、教学设备维护费,教学设备购置经费(课桌椅、教室灯具的更换等),课题调研专项经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功能科目150932元,主要用于党校机关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三)卫生健康功能科目95174元,主要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100207元,主要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金额60000元,主要用于教学设备购置(课桌椅、教室灯具的更换等)。

六、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2019年彭山区委党校无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截止2018年底,眉山市彭山区委党校共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八、专业名词解释(请填写单位自己的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未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演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预算公开表(党校).xls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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