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单位全称:眉山市彭山区科技和数字经济发展局,局长:余卫斌,办公室电话:02837621454。眉山市彭山区科技和数字经济发展局是主管科技和大数据信息化建设的工作部门,担负着全区科技发展和大数据建设等工作。
(二)、2020年工作重点
1、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加快新技术、新成果的推广应用;推进高新技术及其产业的发展,培育战略新兴产业,培育科技型创新企业;
2、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继续抓好科技特派员服务工作;抓好科技培训和科技示范;
3、在全区推进大数据和信息化平台建设,打造数字化、市场化、国际化和便利化的政务环境,落实好在建项目的评审、监理和验收;
4、引进管理国(境)外人才、智力工作;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彭山区科技和数字经济发展局2020年纳入部门预算汇编的独立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1个。2019年末眉山市彭山区科技和数字经济发展局在职职工11人,其中:行政人员8人,行政工勤0人,事业人员3人。退休职工5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2020年眉山市彭山区科技和数字经济发展局收入预算总额为231235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12353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312353元,其中:基本支出1362353元,项目支出950000元。2020年眉山市彭山区科技和数字经济发展局单位预算收支较2019年减少44.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6.27万元,原因是行政运行经费和机关养老保险缴费减少;项目支出减少38万元,原因是专利补助金和企业创新成果专项补助经费减少。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及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眉山市彭山区科技和数字经济发展局单位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构运行正常开展、完成日常工作开展、数字经济发展项目开展、信息化项目评审经费项目开展、脱贫攻坚及三创工作项目开展、企业科技创新成果专项补助项目开展等。
基本支出1362353元,是用于是用于保障科技和数字经济发展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如下:办公费40000元,邮电费34800元,差旅费86200元,维护费1500元,会议费10000元,公务接待费1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6310元。
项目支出950000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保障科技和数字经济发展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包括科技和数字经济发展局单位机关:数字经济发展经费100000元、信息化项目评审经费600000元、脱贫攻坚及三创工作经费50000元、企业科技创新成果专项补助经费200000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科学技术支出功能科目2033034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经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功能科目110480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等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功能科目80363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功能科目88476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金额600000元,其中:设备购置0元,购置0元,其他服务600000元,保养服务0元,向购买服务0元,其他0元,其他工程0元。
六、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信息化项目评审经费:
1.该经费专门用于推进大数据和信息化平台建设工作。
2.完成3个及以上在建项目及新建项目的评审、监理和验收工作。
企业科技创新成果专项补助经项目:
1.该经费专门用于对企业科技创新成果进行补助。2.完成对企业科技成果创新转化项目、新品种、新技术引进突出的企业进行补助。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截止2019年底,眉山市彭山区科技和数字经济发展局单位及所属事业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八、专业名词解释(请填写单位自己的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未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演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眉山市彭山区XX单位
2020年X月X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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