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法院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020年情况的说明
发布时间:2020-02-17     发文机构:区政府办

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法院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020年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0年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法院无出国(境)计划,与2019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20年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法院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50,000元,较2019年预算下降50%,主要原因是接待对象减少和我院加强内部财务管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制度,压减公务接待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0年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法院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00,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车运行维护费300,000元,与2019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和公车制度改革相关规定加强车辆管理,切实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做到了案件数量虽逐年上升,但预算与2019年持平。

附件:

眉山市彭山区XX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单位名称: 法院






单位:元

单位编码

单位名称

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合计

350,000


300,000


300,000

50,000

122

法院

350,000


300,000


300,000

50,000

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法院

2020年2月13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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