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区分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时间:2021-04-30     发文机构:区公安分局

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区分局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单位全称: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区分局 局长:王胜办公室电话:37621871。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区分局是主管主管全区危害国家安全、扰乱治安秩序的刑事犯罪案件、治安案件的侦查和查处的部门。

(二)、2021年工作重点

1.彭山公安将以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的政治社会环境为目标,充分发挥情报工作优势,深化网上巡查、线索搜集、溯源摸排、落地核查等工作,做好预测、预防、预警,严防暴恐和个人极端犯罪在我区打响炸响。

2.从防范整治、机制建设、经验总结等环节入手,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发挥禁毒重点整治攻坚队主力军作用,化压力为动力,精准施策,确保2021年“摘帽”。

3.锚定市局“建设全国知名、全省一流、领跑环蓉一圈层的现代化眉山公安”战略部署。初心革命毫不松懈,继续深入推进教育整顿,始终保持高昂的战斗意志;勤务革命善于思考,为构建市局和城市分局警务一体化管理体制提出科学建议;数据革命服务实战,强化大数据服务公安业务工作;效率革命强化执行,用科学的方法推进效率的提升;本领革命强化学习,在警务工作中善于总结经验做法,继续通过彭山公安夜校和专题学习会进行推广。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区分局2021年纳入部门预算汇编的独立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2010年末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区分局在职职工228人,其中:行政人员228人。退休人员70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2021年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区分局收入预算总额为91,241,44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1,241,444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91,241,444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78,519,917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44,698元,卫生健康支出2,185,055元,城乡社区支出2,610,180元,农林水支出100,000元;住房保障支出4,581,594元。2021年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区分局预算收支较2010年增加12,610,520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77,536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项目支出增加10,077,876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警务辅助人员支出增加4,099,400元,社区禁毒社工人员包干经费、禁毒工作专项经费增加;政府性基金支出增加2,610,180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及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区分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维持日常运转、维护社会稳定、扫黑除恶、天网租赁项目、警务辅助人员经费、禁毒工作专项经费、看守所“铁桶工程”建设等项目的开展。

基本支出45,436,166元,是用于维持日常运转、维护社会稳定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如下:办公费9,094,585元,公务接待费4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00,000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474,515元。

项目支出43,195,098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8,002,950元,委托业务费16,815,500元,维修(护)费600,000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4,125,101元,机关资本性支出3,651,547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公共安全支出78,519,917元,维持日常运转、维护社会稳定、扫黑除恶、天网租赁项目、警务辅助人员经费、民警之家及生态停车建设、看守所“铁桶工程”等项目的开展。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44,698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2,185,055元,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四)城乡社区支出2,610,180元,主要用于城市建设支出。

(五)农林水支出100,000元,主要用于扶贫方面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4,581,594元,主要用于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金额7,593,428元,其中:设备购置、货物类3,419,823元,其他服务类3,719,250元,工程类454,355元。

六、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一)看守所“铁桶工程”经费:

该经费专门用于整治消除监所安全隐患、确保监所安全工作。

(二)警务辅助人员包干经费项目:

该经费专门用于协助警察完成各项公安工作的警务辅助人员支出。

(三)天网租赁经费项目

1.该经费专门用于对社会公共区域实施24小时实时监控,发现并及时查处。2.协助破案。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截止2020年底,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区分局共有车辆55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50辆、特种车辆5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2台。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1年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区分局无出国(境)计划。

(二)公务接待费

2021年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区分局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400,000元,与2010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1年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区分局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700,000元,其中:公车运行维护费1,700,000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增加200,000元,原因是2020年受新冠疫情影响,民警外出办案减少,公车公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区分局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单位名称:

公安分局


单位:元

单位编码

单位名称

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合计

2100000


1700000


1700000

400000

119

公安分局

2100000


1700000


1700000

400000

九、专业名词解释(请填写单位自己的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未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演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区分局

2021年4月26日

  
附件【预算公开表.xls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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