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区分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时间:2020-02-17     发文机构:彭山区人民政府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单位全称: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区分局 局长:车伟,办公室电话:37621871。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区分局是主管主管全区危害国家安全、扰乱治安秩序的刑事犯罪案件、治安案件的侦查和查处的部门。

(二)、2020年工作重点

1.建立完善新型社区警务机制,融合创建“ 枫桥式派出所”和“五个最强派出所”。

2.全力打造“智慧公安”强化感知源建设,充实大数据应用资源库,提升大数据作战能力和公安工作智能化水平。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区分局2020年纳入部门预算汇编的独立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2019年末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区分局在职职工254人,其中:行政人员258人,退休人员72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2020年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区分局收入预算总额为78,630,92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8,630,924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78,630,924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70,545,368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85,045元,卫生健康支出2,201,233元,住房保障支出2,599,278。2020年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区分局预算收支较2019年增加8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085.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警务辅助人员支出1067.1万元在基本支出反映,2020年警务辅助人员支出1271.6万元在项目支出反映;项目支出增加1166.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警务辅助人员支出在项目支出反映。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及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区分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维持日常运转、维护社会稳定、扫黑除恶、天网租赁项目、警务辅助人员经费、民警之家及生态停车建设、看守所“铁桶工程”等项目的开展。

基本支出45,513,702元,是用于维持日常运转、维护社会稳定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如下:办公费5,225,000元,差旅费1,200,000元,租赁费1,000,000元,公务接待费400,000元,工会经费397,722元,福利费318,398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1,774,560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597,722元。

项目支出33,117,222元,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8,536,542元,执法办案4,087,880元,特别业务2,200,00元,其他公安支出8,292,800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公共安全支出70,545,368元,维持日常运转、维护社会稳定、扫黑除恶、天网租赁项目、警务辅助人员经费、民警之家及生态停车建设、看守所“铁桶工程”等项目的开展。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85,045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2,201,233元,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2,599,278元,主要用于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金额10,235,800元,其中:设备购置2,713,000元,其他服务类1,772,800元,其他工程5,750,000元。

六、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一)看守所“铁桶工程”经费:

该经费专门用于整治消除监所安全隐患、确保监所安全工作。

(二)警务辅助人员包干经费项目:

该经费专门用于协助警察完成各项公安工作的警务辅助人员支出。

(三)天网租赁经费项目

1.该经费专门用于对社会公共区域实施24小时实时监控,发现并及时查处。2.协助破案。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截止2019年底,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区分局共有车辆56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51辆、特种车辆5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2台。

八、专业名词解释(请填写单位自己的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基本支出:未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演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区分局

2020年2月17日

  
附件【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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