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区分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时间:2019-03-11     发文机构:区财政局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单位全称: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区分局局长:车伟,办公室电话:37621871。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区分局是主管主管全区危害国家安全、扰乱治安秩序的刑事犯罪案件、治安案件的侦查和查处的部门。

(二)、2019年工作重点

1、负责对危害国家安全、扰乱治安秩序的刑事犯罪案件、治安案件的侦查和查处,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参与处置危害社会安定的聚众闹事和重大治安事件。

2、扎实做好新中国成立70周年安保工作。

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区分局2019年纳入部门预算汇编的独立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2018年末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区分局在职职工258人,其中:行政人员248人,行政工勤10人,退休职工72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2019年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区分局收入预算总额为77,819,92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7,819,927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77,819,927元,其中:基本支出56,370,361元,项目支出21,449,566元。2019年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区分局预算收支较2018年增加176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815.6万元,原因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增加947.2万元,原因是项目不同,经费不一样。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及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区分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维持日常运转、维护社会稳定、扫黑除恶、江口派出所搬迁改造项目、特巡警大队搬迁改造项目、业务技术用房工程等项目的开展。

基本支出56,370,361元,是用于维持日常运转、维护社会稳定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如下:办公费980,000元,印刷费150,000元,水、电费1,000,000元;邮电费830,000元,差旅费1,200,000元,维修(护)费800,000元;公务接待费4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2,111,760元;劳务费700,000元,工会经费986,643元,其他1,932,228元。

项目支出21,449,566元,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0,000元,执法办案4,162,000元,特别业务1,000,000元;其他公安支出15,987,566元,其他扶贫支出100,000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公共安全支出69,102,054元,主要用于维持日常运转、维护社会稳定支出,江口派出所搬迁改造项目、特巡警大队搬迁改造项目、业务技术用房工程等项目的开展。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46,403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2,134,199元,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四)农林水支出100,000元,主要用于扶贫方面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2,537,271元,主要用于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金额5,509,557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165,000元,装修工程622,557元,其他服务3,462,000元,家具用具920,000元,其他340,000元。

六、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一)江口派出所搬迁改造经费:

该经费专门用于江口派出所搬迁改造工作,改善民警办公条件。

(二)特巡警大队搬迁改造经费:

该经费专门用于特巡警大队搬迁改造,改善民警办公条件。

天网租赁经费:

该经费专门用于天网建设,安装高清探头,协助办案,维护社会稳定。

业务技术用房工程款

该经费专门用于修建业务技术用房工程尾款。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截止2018年底,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区分局共有车辆54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51辆、特种车辆3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2台。

八、专业名词解释(请填写单位自己的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未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演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公安局预算公开表.xls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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