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区分局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单位全称: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区分局 局长:王胜办公室电话:37621871。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区分局是主管主管全区危害国家安全、扰乱治安秩序的刑事犯罪案件、治安案件的侦查和查处的部门。
(二)、2024年工作重点
1、以“创枫”为引领夯实基层基础
2、推动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禁毒示范城市创建为契机,推动以党政名义出台建设规划,形成党政主导、公安协调、各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力量参与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3、全力维护政治社会大局平稳深入推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各项工作。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区分局2024年纳入部门预算汇编的独立预算单位共1个,2023年末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区分局单位在职职工220人,其中:行政人员211人,行政工勤9人,退休职工80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2024年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区分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0,473.5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111.6万元,上年结转361.99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0,473.59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9,202.3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6.9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8.1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26.17万元。2024年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区分局预算收支较2023年增加29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4.78万元(人员经费增加32.2万元,公用经费减少7.42万元),项目支出增加274.72万元,原因是项目与2023年相比有增减,项目支出总计增加274.72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及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区分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维持日常运转、维护社会稳定、扫黑除恶、天网租赁项目、警务辅助人员经费、禁毒工作专项经费等项目的开展。
基本支出5,676.24万元,是维持日常运转、维护社会稳定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如下:办公费627.02万元,公务接待费1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8.9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79.94万元,工会经费48.92万元,福利费35.12万元。
项目支出4,797.3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1,474.39万元,委托业务费284.13万元,劳务费1,911.39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765.45万元,上年结转安排其他商品服务支出361.99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公共安全支出9,202.32万元,维持日常运转、维护社会稳定、扫黑除恶、天网租赁项目、警务辅助人员经费等项目的开展。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6.98万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经费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168.12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426.17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金额1,887,298.6元,其中:设备购置87,300元,餐饮服务800,000元,车辆服务999,998.6元。
六、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一)警务辅助人员包干经费项目:
该经费专门用于协助警察完成各项公安工作的警务辅助人员支出。
(二)天网租赁经费项目
1.该经费专门用于对社会公共区域实施24小时实时监控,发现并及时查处。2.协助破案。
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截止2023年底,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区分局单位共有车辆42辆,为执法执勤用车,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2台。
八、专业名词解释(请填写单位自己的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未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演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区分局
2024年2月4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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