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单位全称:中共眉山市彭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眉山市彭山区监察委员会,书记、主任:伍懿,办公室电话:37621247。
中共眉山市彭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眉山市彭山区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以下简称眉山市彭山区纪委监委),实行人员编制和经费统一使用。纪委主要职责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
(二)2022年工作重点
1.聚焦聚力政治建设,强化政治监督。紧紧围绕“十四五”规划等重大决策部署,紧盯重大项目、重点工作、重要产业链跟进监督。持续开展庸俗腐朽政治文化专项整治。加强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推动政治监督常态化、具体化。压实主体责任。综合运用“三会两书一函一卡”,推动“两个责任”贯通联动、同向发力,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
2.聚焦聚力惩贪治腐,突出反腐重点。紧盯关键岗位、关键环节,严查工程建设、惠民政策执行、村级“三资”等方面的腐败问题。提升办案质量。夯实治理成效。开展纪律处分执行情况“回头看”,抓实回访教育、警示教育。推进全域廉洁文化建设,提升打造彭山区红色教育研学实践基地,创建市级廉洁文化基地。
3.聚焦聚力正风肃纪,整治“四风”顽疾。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清理整治要求企业乱开证明、层层加码等形式主义问题,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建立完善政商交往负面清单,精准审慎使用审查调查措施,持续整治影响市场主体健康发展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4.聚焦聚力基层治理,护航乡村振兴。紧盯“四个不摘”开展精准监督,聚焦乡村振兴领域的资源、资金、资产,主动监督、跟进监督、精准监督,严肃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持续规范村级事务及权力运行。围绕群众关心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持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完善区镇村三级监督体系,创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三级联创”工作。
5.聚焦聚力政治巡察,提升巡察质效。探索重点领域专项巡察,深化“巡乡带村”。强化统筹联动,加强协作配合,完善巡察整改成效评估机制,推动主管部门以巡促改、以巡促治,确保巡察整改常态长效。
6.聚焦聚力自身建设,深化体制改革。优化调整派驻机构监督范围,统筹监督力量,理顺监督体系,党内监督和其他监督统筹联动。加强部门机关纪委建设。狠抓队伍建设,严饬纪律作风。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彭山区纪委监委2022年纳入部门预算汇编的独立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2021年末眉山市彭山区纪委监委在职职工34人,其中:行政人员27人,行政工勤3人,事业人员4人。退休职工11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2022年眉山市彭山区纪委监委收入预算总额为11255459.7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105459.79元,上年结转150000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1255459.79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687868.47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0521.76元,卫生健康支出287026.46元,农林水支出100000元,住房保障支出580043.1元。2022年眉山市彭山区纪委监委预算收支较2021年增加74.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1.68万元,原因是社保缴费方式变动,致人员工资福利预算增加35.43万元,公用经费预算增加6.25万元;项目支出增加32.5万元,原因是增加大案要案查处项目经费80万、上年结转项目经费15万,减少廉洁文化基地续建项目经费60万、党风廉政建设项目经费2.5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及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眉山市彭山区纪委监委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维持工作正常运转的人员及公用经费、大案要案查处项目开展、党风廉政建设项目开展、纪律审查项目开展、乡村振兴及“双创”项目开展等。
基本支出5705459.79元,是用于维持工作正常运转的人员及公用经费日常支出,包括工资、社会保障、公用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如下:办公费1140577.8元,委托业务费40000元,维修(护)费50000元,公务接待费2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000元,设备购置费109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0043.48元。
项目支出5550000元,主要用于大案要案查处工作经费2000000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经费1500000元、纪律审查经费1800000元、乡村振兴及“双创”工作经费100000元。上年结转资金150000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功能科目9687868.47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功能科目600521.76元,主要用于缴纳养老保险。
(三)卫生健康支出功能科目287026.46元,主要用于缴纳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
(四)住房保障支出功能科目580043.1元,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
(五)农林水支出功能科目100000元,主要用于脱贫攻坚巩固及“双创”工作。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金额389000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109000元,购买服务280000元。
六、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党风廉政建设经费:
1.该经费专门用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打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3.完成全年教育培训120人次、信访调查、报刊征订、印制拍摄宣传资料工作等。
纪律审查经费:
该经费专门用于纪律审查工作。
大案要案查处经费:
该经费专门用于大案要案查处工作。
乡村振兴及“双创”经费:
1.该经费专门用于开展乡村振兴及“双创”工作。2.完成联系帮扶150人次,赠送帮扶物资30000元。3.保证帮扶群众满意率100%。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截止2021年底,眉山市彭山区纪委监委共有车辆4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4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八、专业名词解释(请填写单位自己的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未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演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纪律审查:中共党员违反了党的纪律且情节严重,被党的纪律检查部门通知要停止工作,按要求接受党组织约谈或要求交代自己的问题。
9.大案要案查处:公职人员触犯了法律和政策规定,由国家监察机关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查处,问责等。
眉山市彭山区纪委监委
2022年2月9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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