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眉山市彭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眉山市彭山区监察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时间:2020-02-14     发文机构:区政府办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单位全称:中共眉山市彭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眉山市彭山区监察委员会。书记、主任:李勇刚,办公室电话:37621247。

中共眉山市彭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眉山市彭山区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以下简称眉山市彭山区纪委监委),实行人员编制和经费统一使用。纪委主要职责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

(二)、2020年工作重点

1、突出“两个维护”,强化重大决策执行保证

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政治监督。

2、突出第一职责,做深做实日常监督

改进派驻监督方式,探索小微权力监督路径,强化重点领域监督,切实增强监督合力。

3、突出正风肃纪,持续营造清朗政治生态

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化纪律作风整顿建设,优化干事创业环境。

4、突出执纪为民,大力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持续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5、突出标本兼治,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坚持零容忍惩治腐败,扎实推进“以案促改”,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

6、突出政治体检,不断推进巡察实践创新

坚定深化政治巡察,聚力反馈问题整改。

7、突出自身过硬,锻造纪检监察铁军

强化系统培训,强化自我监督,强化内外交流。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彭山区纪委监委2020年纳入部门预算汇编的独立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2019年末眉山市彭山区纪委监委在职职工34人,其中:行政人员27人,行政工勤3人,事业人员4人。退休职工11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眉山市彭山区纪委监委收入预算总额为98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81.9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98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3.9万元,项目支出468万元。2020年眉山市彭山区纪委监委预算收支较2019年增加1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36万元,原因是比2019年增加8人;项目支出增加47万元,原因是纪检监察工作需要。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及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眉山市彭山区纪委监委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纪检监察工作开展、党风廉政建设项目开展、纪律审查及大要案查处项目开展等。

基本支出513.9万元,是用于眉山市彭山区纪委监委日常支出,包括日常公用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如下:办公费35万元,邮电费4万元,差旅费10万元,维修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劳务费3万元,工会经费4.8万元,福利费4.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2.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9.3万元。

项目支出468万元,主要用于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审查经费。其中党风廉政建设经费158万元、廉洁基地建设100万元、纪律审查及大要案查处200万元、扶贫攻坚及三创经费10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功能科目883.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功能科目38.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养老保险。

(三)卫生健康支出功能科目27.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医疗保险。

(四)住房保障支出功能科目31.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金额23.3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3.3万元,其他服务类购置20万元。

六、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党风廉政建设经费:

1.该经费专门用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打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3.完成全年教育培训100人次、信访调查、报刊征订、印制拍摄宣传资料工作等。

廉洁教育基地项目:

1.该经费专门用于彭山区廉洁教育基地建设工作。2.完成展厅3个,开发制作宣传软件1套,拍摄反腐宣传片3部。

大要案查处及纪律审查项目

1、该经费专门用于案件查办工作。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截止2019年底,眉山市彭山区纪委监委及所属事业单位共有执法执勤车辆4辆。

八、专业名词解释(请填写单位自己的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未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演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眉山市彭山区纪委监委

2020年2月12日

  
附件【预算公开表.xls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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