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眉山市彭山区纪委 眉山市彭山区监委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时间:2023-02-07     发文机构:区政府办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单位全称:中共眉山市彭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眉山市彭山区监察委员会,书记、主任:伍懿,办公室电话:37621247。

中共眉山市彭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眉山市彭山区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以下简称眉山市彭山区纪委监委),实行人员编制和经费统一使用。纪委主要职责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

(二)2023年工作重点

1、坚定政治方向,强化政治监督,严明政治纪律。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根本遵循,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把拥护“两个确立”的政治自觉转化为做到“两个维护”的坚决行动。深入学习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部署新要求,学思践悟、融会贯通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紧盯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深化专项监督。针对即将开展的主题教育和干部队伍教育整顿,谋划监督举措、加大监督力度。紧盯“七个有之”问题,坚决清除“两面人”“小团伙”“伪忠诚”。

2、细化责任落实,完善监督体系,促进作用发挥。深化拓展全面从严治党履责提示制度,进一步压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职能部门监管责任。严格执行述责述廉制度,加大对履责不力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问责力度。推进“四项监督”统筹衔接常态化制度化。深入推进国有企事业单位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不断提高派驻监督全覆盖质量。

3、突出震慑效应,提升案件质效,深化源头治理。聚焦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坚决查处行业性、系统性腐败问题。深化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工作机制,提升主动发现问题、拓宽线索来源、提高初核成案率等能力。持续强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以案促建、以案促教,充分运用典型案例、廉洁阵地等,探索实施分层分类廉洁教育,打造全域廉洁文化阵地。

4、坚持一严到底,精准靶向施治,坚持破立并进。一以贯之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将抓作风、反“四风”进行到底。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把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坚决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针对各类普遍问题、反复出现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营造尊重市场主体、保护市场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

5、坚持大抓基层,从严惩治微腐,巩固整治成果。统筹抓乡促村,深化“七大战役”专项行动,拓展“六干”监督示范创建成效,保持“三专两兼”专职专干动态稳定,深化“乡案县审”。扎实开展“走基层、访民生、解难题”活动,深化“四大强基行动”。优化“一卡通”监管平台,构建“人防+技防”监督格局。持续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推进“打伞破网”常态化。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彭山区纪委监委2023年纳入部门预算汇编的独立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2022年末眉山市彭山区纪委监委在职职工36人,其中:行政人员30人,行政工勤3人,事业人员3人。退休职工11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2023年眉山市彭山区纪委监委收入预算总额为13065315.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065315.7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3065315.70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167715.82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76587.44元,卫生健康支出281380.28元,农林水支出100000元,住房保障支出539632.16元。2023年眉山市彭山区纪委监委预算收支较2022年增加180.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04.69万元,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预算增加192.73万元,公用经费预算增加11.97万元;项目支出减少23.7万元,原因是大案要案查处项目经费减少40万、党风廉政建设项目经费减少30万元;减少上年结转项目经费15万;纪律审查经费增加61.3万。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及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眉山市彭山区纪委监委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维持工作正常运转的人员及公用经费、大案要案查处项目开展、党风廉政建设项目开展、纪律审查项目开展、乡村振兴及“双创”项目开展等。

基本支出7752315.70元,是用于维持工作正常运转的人员及公用经费日常支出,包括工资、社会保障、公用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如下:办公费100000.00元,邮电费100000.00元,劳务费220000.00元,咨询费20000.00元,差旅费432000.00元,维修(护)费10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000.00元,公务接待费20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255240.00元,工会经费102981.78元,福利费54130.86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54981.78元。

项目支出5313000.00元,主要用于党风廉政建设经费与案件查处经费。大案要案查处工作经费1600000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经费1200000元、纪律审查经费2413000.00元、乡村振兴及“双创”专项经费100000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功能科目11167715.82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功能科目976587.44元,主要用于缴纳养老保险。

(三)卫生健康支出功能科目281380.28元,主要用于缴纳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

(四)住房保障支出功能科目539632.16元,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

(五)农林水支出功能科目100000元,主要用于脱贫攻坚巩固及“双创”工作。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金额0元。

六、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党风廉政建设经费:

1.该经费专门用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保障清风扬眉工程运转,打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3.完成全年教育培训120人次、信访调查、报刊征订、印制拍摄宣传资料工作等。

纪律审查经费:

该经费专门用于纪律审查工作,保障纪律审查工作正常运转,完成后勤保障接待任务100人次。

大案要案查处经费:

该经费专门用于大案要案查处工作。

乡村振兴及“双创”经费:

1.该经费专门用于开展乡村振兴及“双创”工作。2. 完成联系帮扶150人次,赠送帮扶物资30000元。3. 保证帮扶群众满意率100%。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截止2022年底,眉山市彭山区纪委监委共有车辆4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4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八、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演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纪律审查:中共党员违反了党的纪律且情节严重,被党的纪律检查部门通知要停止工作,按要求接受党组织约谈或要求交代自己的问题。

9.大案要案查处:公职人员触犯了法律和政策规定,由国家监察机关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查处,问责等。

眉山市彭山区纪委监委

2023年1月30日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报表(纪委2023).xlsx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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