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单位全称:眉山市彭山区老干部工作服务中心,主任:肖敏,办公室电话:028-37621648。眉山市彭山区老干部工作服务中心是主管老干部工作的单位,担负着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离退休干部正能量活动、离退休干部党建等工作。
(二)2020年工作重点
1.做好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切实加强离退休干部政治建设、思想建设和党组织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离退休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加大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力度,充分发挥离退休干部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离退休干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2.做好离退休干部正能量活动。做好离退休干部学习活动阵地的建设、运行和维护,持续开展“增添正能量·共筑中国梦”主题活动,组织离退休干部开展参观考察、传承红色基因、志愿服务、关心下一代等活动,为彭山高质量发展凝聚、释放、传递强大正能量。
3.做好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创新服务管理,创新工作方法,将精准服务的理念贯穿于老干部工作全过程,全面落实离退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做好离退休干部特殊困难帮扶,做好离退休干部重大节日走访慰问,做好离退休干部体检保健和健康疗养,做好离退休干部来信来访接待处理等。
4.做好老干部工作队伍建设。理顺机构改革对老干部工作带来的新变化,进一步更新工作理念、转变工作方式、创新工作举措,更好地适应新时代老干部工作的新要求。加强自身建设,打造一支综合素质过硬的老干部工作队伍。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彭山区老干部工作服务中心2020年纳入部门预算汇编的独立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2019年末眉山市彭山区老干部工作服务中心在职职工6人,其中:行政人员4人,全额事业人员2人。退休职工1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2020年眉山市彭山区老干部工作服务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277.9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7.91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77.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17万元,项目支出203.74万元。2020年眉山市彭山区老干部工作服务中心预算收支较2019年减少48.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0.07万元,原因是机构改革;项目支出减少28.19万元,原因是建国初期退休人员和老干部人数有所减少,以及财政经费压缩。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及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眉山市彭山区老干部工作服务中心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机关日常运行、人员工资福利保障等基本经费开展和老干部管理、老干部专用车、离退休干部党工委工作、全区老干部和建国初期退休人员专项经费、脱贫攻坚及三创工作等项目经费开展。
基本支出74.17万元,是用于眉山市彭山区老干部工作服务中心正常运行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如下:办公费98241元,公务接待费8000元,维修(护)费3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4424元。
项目支出203.74万元,主要用于老干部管理经费33.26万元、老干部专用车经费3万元、离退休干部党工委工作经费25万元、全区老干部和建国初期退休人员专项经费137.48万元、脱贫攻坚及三创工作经费5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2625801元,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行及离退休干部、建国初期部分退休干部的各项经费及三创和脱贫攻坚费用。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61638元,主要用于机关工作人员的养老保险费用。
(三)卫生健康支出42116元,主要用于机关公务员医疗保险、在职及退休公务员医疗补助。
(四)住房保障支出49540元,用于机关工作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金额14800元,其中:台式电脑购置5000元,打印设备购置1200元,计算机软件购置4000元,家具用具购置4600元。
六、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一)全区老干部和建国初期退休人员2020年专项经费
该经费专门用于全区老干部和建国初期参加革命工作的部分退休干部各项费用开支。包括离退休干部人头经费(活动经费、重大节日慰问费、特需费、特别费、体检费、老干部工作进社区费用、省内外参观、学习等费用)、老干部特殊困难补助经费(用于全区离退休干部特殊困难补助、家庭生活困难、本人及家庭大病等特殊困难补助)、建国初期参加革命工作部分退休干部经费(用于解决全区39名建国初期退休干部每人每年4000元的门诊医疗照顾经费及部分退休干部生活不能自理照顾经费每人每月200元,生活不能自理照顾经费参照2019年数据)。
(二)老干部管理经费
该经费用于老干部活动中心规范化建设运行维护和老干部工作服务中心机关运行维护管理等,包括老干部活动中心报刊征订、水电费、邮电费、彭山老干部网运行维护、聘用和保洁人员劳务费、机关单位和活动中心维修维护费等。
(三)离退休干部党工委工作经费
该经费用于成立离退休干部党工委及运行,包括搭建办公环境费用、培训经费、对全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委员的补助等。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截止2019年底,眉山市彭山区老干部工作服务中心有车辆1辆。
八、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未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演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眉山市彭山老干部工作服务中心
2020年2月14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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