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单位全称:眉山市彭山区老干部工作服务中心,主任:刘伟,办公室电话:37621648。
1、负责宣传贯彻中央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老干部工作的决策部署,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岗位目标任务。
2、负责离退休干部参加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集中学习、参观考察、健康体检等的组织服务。
3、负责组织离退休干部发挥作用,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
4、负责离退休干部学习活动阵地建设工作。
5、承担妇女儿童教育培训活动阵地建设服务工作。
6、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工作重点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干部工作的重要论述。
2、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进一步加强离退休干部政治建设、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
3、突出“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主线,坚持不懈开展正能量活动。
4、树立精准理念,继续用心用情做好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
5、加强老干部工作队伍自身建设,锻造一支“三不负、四要有”的老干部工作队伍。
6、承办区委、区政府、市委老干部局和区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彭山区老干部工作服务中心2019年纳入部门预算汇编的独立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2018年末老干部局在职职工7人,其中:行政人员2人,行政工勤1人,事业人员4人,退休职工3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2019年眉山市彭山区老干部工作服务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326169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61692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261692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98693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5411元,卫生健康支出54473元,农林水支出50000元,住房保障支出63151元。2019年眉山市彭山区老干部工作服务中心预算收支较2018年减少30.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4万元,原因是职工基本工资增长;项目支出减少33.9万元,原因是2019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经费减少,建国初期相关费用减少等。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及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眉山市彭山区老干部工作服务中心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行、人员基本工资、脱贫攻坚经费,全区离退休干部各项经费、建国初期退休干部的门诊医疗照顾经费及生活不能自理经费、老干部特殊困难补助、活动中心阵地规范化建设巩固及维护、离退休干部党工委各项工作经费及老干部专用车运行经费。
基本支出942392元,是用于老干部工作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如下:办公费22000元,维修(护)费30000元,培训费30000元,公务接待费10000元,福利费9055元,工会经费9541元,其他交通费49200元,差旅费7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9541元。
项目支出231.93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干部党工委工作经费40万元、2019全区离退休干部专项工作经费119.13万元、老干部专用车运行经费6万元、老干部特殊困难补助经费5万元、老干部活动中心规范化建设运行维护费8万元、建国初期部分退休干部门诊医疗照顾及生活不能自理困难补助21.8万元、脱贫攻坚及联系乡镇费用5万元、老干部管理工作经费10万元、机关事务管理经费12万元及“三创”工作经费5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2998693元,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行及离退休干部、建国初期部分退休干部的各项经费及脱贫攻坚费用。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95411元,主要用于机关工作人员的养老保险费用。
(三)医疗卫生54437元,主要用于机关公务员医疗保险、在职及退休公务员医疗补助。
(四)住房保障支出63151元,用于机关工作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农林水支出50,000元,主要用于支持联系村脱贫攻坚费用。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金额10600元,其中:打印设备购置1800元,台式计算机购置5000元,软件开发服务2000元,家具用具1800元。
六、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一)全区老干部2019年专项经费:
该经费专门用于全区老干部各项费用开支,离退休干部人头经费:包含活动经费、重大节日慰问费、特需费、特别费、体检费、老干部工作进社区费用、省内外参观、学习等费用。
(二)老干部特殊困难补助经费
老干部特殊困难补助经费。用于全区离退休干部特殊困难补助、家庭生活困难、本人及家庭大病等特殊困难补助。
(三)老干部活动中心规范化建设运行维护费
用于全省示范性活动中心运行维护费、老干部活动中心报刊杂志征订、卫生费、水电费、花园整治费、彭山老干部网、老干部活动中心网络维护费等费用。
(四)建国初期部分退休干部门诊医疗照顾经费及生活不能自理困难补助
解决全区40名建国初期退休干部每人每年4000元的门诊医疗照顾经费及部分退休干部生活不能自理照顾经费每人每月200元,生活不能自理照顾经费参照2018年数据。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截止2018年底,眉山市彭山区老干部工作服务中心共有车辆1辆,为老干部专用车辆。
八、专业名词解释(请填写单位自己的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演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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