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区老干部工作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时间:2021-04-30     发文机构:彭山区人民政府

2021年度

眉山市彭山区老干部工作服务中心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概况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及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政府采购情况

六、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八、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九、专业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单位全称:眉山市彭山区老干部工作服务中心,主任:肖敏,办公室电话:028-37621648。眉山市彭山区老干部工作服务中心是主管老干部工作的单位,担负着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离退休干部正能量活动、离退休干部党建等工作。

(二)2021年工作重点

1.做好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切实加强离退休干部政治建设、思想建设和党组织建设,组织离退休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市委、区委全会精神等,引导离退休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加大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力度,充分发挥离退休干部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离退休干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2.做好离退休干部正能量活动。做好离退休干部学习活动阵地的建设、运行和维护,持续开展“增添正能量·共筑中国梦”主题活动,组织离退休干部开展参观考察、传承红色基因、志愿服务、关心下一代等活动,为彭山高质量发展凝聚、释放、传递强大正能量。

3.做好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创新服务管理,创新工作方法,将精准服务的理念贯穿于老干部工作全过程,全面落实离退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做好离退休干部特殊困难帮扶,做好离退休干部重大节日走访慰问,做好离退休干部体检保健和健康疗养,做好离退休干部来信来访接待处理等。

4.做好老干部工作队伍建设。理顺机构改革对老干部工作带来的新变化,进一步更新工作理念、转变工作方式、创新工作举措,更好地适应新时代老干部工作的新要求。加强自身建设,打造一支综合素质过硬的老干部工作队伍。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彭山区老干部工作服务中心2021年纳入部门预算汇编的独立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2020年末眉山市彭山区老干部工作服务中心在职职工6人,其中:行政人员6人。退休职工2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2021年眉山市彭山区老干部工作服务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483.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3.99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483.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86万元,项目支出408.13万元。2021年眉山市彭山区老干部工作服务中心预算收支较2020年增加206.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69万元,原因是区关工委整体划转到区老干中心,行政编制增加;项目支出增加204.39万元,原因是区关工委整体划转到区老干中心,项目增加;将老干部年终慰问金纳入预算。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及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眉山市彭山区老干部工作服务中心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机关日常运行、人员工资福利保障等基本经费开展和老干部管理、老干部专用车、全区老干部和建国初期退休人员专项经费、关工委经费、关工委网吧监督员经费、市关心下一代基金经费、脱贫攻坚及三创工作等项目经费开展。

基本支出75.86万元,是用于眉山市彭山区老干部工作服务中心正常运行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如下:办公费35000元,公务接待费15000元,差旅费1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414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256元等。

项目支出408.13万元,主要用于老干部管理经费30万元、关工委经费30万元、关工委网吧监督员经费4万元、市关心下一代基金经费40万元、老干部专用车经费3万元、全区老干部专项经费279.81万元、建国初期人员经费16.32万元、脱贫攻坚及“双创”巩固经费5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460.6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行、离退休干部、建国初期部分退休干部的各项经费、三创和脱贫攻坚费用及关工委各项经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5.9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工作人员的养老保险费用。

(三)卫生健康支出4.3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公务员医疗保险、在职及退休公务员医疗补助。

(四)住房保障支出8.05元,用于机关工作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金额63000元,其中:台式电脑购置25000元,便携式计算机购置7000元,打印设备购置1200元,复印机设备购置20000元,计算机软件购置1800元,家具用具购置1000元,空调机购置7000元。

六、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一)全区老干部专项经费

该经费专门用于全区老干部各项费用开支。包括离退休干部人头经费(年终慰问金、活动经费、重大节日慰问费、特需费、特别费、体检费、老干部工作进社区费用、省内外参观、学习等费用)。

(二)老干部管理经费

该经费用于老干部活动中心规范化建设运行维护和老干部工作服务中心机关运行维护管理等,包括老干部活动中心报刊征订、水电费、邮电费、彭山老干部网运行维护、聘用和保洁人员劳务费、机关单位和活动中心维修维护费等。

(三)建国初期人员经费

建国初期人员经费(用于全区离退休干部特殊困难补助、家庭生活困难、本人及家庭大病等特殊困难补助)、建国初期参加革命工作部分退休干部经费(用于解决全区33名建国初期退休干部每人每年4000元的门诊医疗照顾经费及部分退休干部生活不能自理照顾经费每人每月200元,生活不能自理照顾经费参照2020年数据)。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截止2020年底,眉山市彭山区老干部工作服务中心有车辆1辆。

八、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1年眉山市彭山区老干部工作服务中心无出国(境)计划。

2、公务接待费。2021年眉山市彭山区老干部工作服务中心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5000元,较2020年预算增加87.5%,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区关工委整体划转到区老干中心,接待对象增加,接待次数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眉山市彭山区老干部工作服务中心安排公车运行维护费30000元,较2020年预算不变,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和公车制度改革相关规定加强车辆管理,切实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九、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未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演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眉山市彭山老干部工作服务中心

2021年4月23日

  
附件【预算公开表.xls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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