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眉山市彭山区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时间:2019-03-01     发文机构:区财政局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单位全称: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眉山市彭山区委员会,副书记:张潇丹,办公室电话:02837621982。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眉山市彭山区委员会是主管共青团的工作部门,领导全区共青团的工作。根据区委的中心工作和团市委的工作要求,制定全区共青团工作的计划;负责检查和督促全区各基层团组织的工作。加强共青团的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整顿共青团的组织,带好共青团的队伍。协助党委部门选拔、管理、考核、培训共青团的干部,宣传、表彰、推荐优秀青年干部。指导并组织全区青少年的思想道德、理论教育,以及宣传文化活动和活动阵地建设,开展各项活动。组织调查青少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情况,研究青少年工作理论、青少年思想教、青少年事业发展等工作,提出相应对策。承担区委、区政府和团市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工作重点

1、XXX;

2、XXX;

3、XXX;

4、XXX;

二、部门概况

共青团眉山市彭山区委2019年纳入部门预算汇编的独立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1个。2018年末共青团眉山市彭山区委在职职工7人,其中:行政人员2人,参公人员2人,事业人员3人。退休职工1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2019年共青团眉山市彭山区委收入预算总额为232681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26818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326818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支出2105597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057元,卫生健康支出43018元,农林水支出50000元,住房保障支出50146元。2019年共青团眉山市彭山区委预算收支较2018年减少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0.2万元,原因是人员减少;项目支出增加5万元,原因是增加脱贫攻坚项目经费。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及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共青团眉山市彭山区委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共青团工作开展、关心下一代工作开展、青少年宫工作开展、“三创”工作项目开展、团建及少先队工作项目开展、西部计划及青年志愿服务工作项目开展、重点青少年关爱及阵地建设项目开展等。

基本支出786818元,是用于共青团眉山市彭山区委日常支出,包括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如下:办公费17000元,差旅费86800元,维修(护)费5000元,会议费3000元,培训费5000元,公务接待费4500元,工会经费7806元,福利费支出7099元,其他交通费用27600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41506元。

项目支出1540000元,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经费与其他扶贫支出经费。其中“三创”工作经费50000元、团建及少先队工作经费130000元、西部计划及青年志愿服务工作经费100000元、重点青少年关爱及阵地建设经费100000元、乡镇(街道)团建工作经费200000元、共青团换届工作经费50000元、关工委工作经费300000元、关工委网吧监督员工作经费40000元、市关心下一代基金经费400000元,下属事业单位青少年宫运行经费120000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2105597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志愿者经费(含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经费)、共青团改革专项经费、关工委工作经费、青少年宫工作经费、重点青少年关爱和教育经费、乡镇(街道)团建工作经费和市关心下一代基金经费等。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78057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职工社保购买。

(三)卫生健康支出43018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50146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农林水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脱贫攻坚及联系乡镇开展工作支出。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金额11200元,其中:台式计算机设备购置5000元,打印设备购置1200元,空调购置5000元。

六、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截止2018年底,共青团眉山市彭山区委及所属事业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八、专业名词解释(请填写单位自己的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未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演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团委:预算公开表190315.xls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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