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单位全称:眉山市彭山区妇女联合会,主席:巫燕平,办公室电话:028-37621533。眉山市彭山区妇联主要围绕妇儿维权、妇女发展、关爱帮扶、家庭建设、组织建设开展全年工作。
(二)2019年工作重点
1、建好寿乡女企业家联合会,开展第一次全体会议;深化五星级基层妇联组织建设,夯实基层阵地。
2、开展手作之爱手工编织订单式培训,为赋闲在家的妇女增收;攻克“两纲”指标,做好终期迎检工作。
3、按照“九有”标准建设儿童之家10个,救助贫困母亲120名。
4、抓好家事纠纷调解,针对调解成功的,按照案件复杂程度落实补贴;开展“送法下乡”法律课讲座。
5、深化13个家长学校建设,常态化开展亲子活动、家庭教育讲座,开展2019年最美家庭评选、树立挖掘典型。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彭山区妇女联合会2019年纳入部门预算汇编的独立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2018年末彭山区妇女联合会在职职工6人,其中:行政人员3人,参公1人,全额事业人员2人。退休职工2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2019年眉山市彭山区妇女联合会收入预算总额为132907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29073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329073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1144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618元,卫生健康支出42900元,农林水支出50000元,住房保障支出49115元。2019年眉山市彭山区妇女联合会预算收支较2018年减少40177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9823元(原因是人员支出减少26114元,日常公用经费增加45937元);项目支出减少60000元,原因是家庭建设项目以及其它项目共减少60000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及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眉山市彭山区妇女联合会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等工作的开展。
基本支出749073元,是用于保障妇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如下:办公费20000元,会议费10000元,差旅费88800元,培训费10000元,公务接待费10000元,福利费7029元。
项目支出580000元,主要用于妇女儿童之家建设及运行经费、妇女儿童专项工作经费、家庭建设经费、“三创”工作经费、“两纲”暨区妇联换届工作经费等。其中妇女儿童之家建设及运行经费工作经费100000元、妇女儿童专项工作经费200000元、家庭建设经费100000元、区妇联换届及改革工作经费60000元、“三创”工作经费50000元,“两纲”经费20000元、脱贫攻坚及联系乡镇经费50000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1111440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家庭建设经费、妇女儿童专项工作经费、妇女儿童之家建设及运行经费工作经费、“三创”工作经费、“两纲”暨区妇联换届工作经费等。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75618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养老保险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42900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49115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农林水支出50000元,主要用于其他扶贫工作支出。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金额85000元,其中:家具用具购置7000元,台式计算机购置3000元,家庭建设经费项目购买社会组织服务30000元,妇女儿童之家建设及运行费用项目购买社会组织服务45000元。
六、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一)妇女儿童专项工作经费专门用于救助贫困母亲120名、三八节活动、妇女维权、宣传以及妇联机关的运转等。
(二)妇女儿童之家建设及运行经费工作经费专门用于按照“九有”标准建设儿童之家10个以及常态化开展儿童之家活动。
(三)脱贫攻坚及联系乡镇经费用于在联系村开展工作。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截止2018年底,眉山市彭山区妇女联合会无公车,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八、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未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演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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