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单位全称:中共眉山市彭山区委宣传部,负责人:胡凤翔,办公室电话028-37621836。中共眉山市彭山区委宣传部基本职能: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决策,负责规划部署全区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对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区融媒体中心实施方针、政策领导;直属管理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区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区长寿文化研究所、区委对外宣传新闻中心。
2.负责全区理论学习、理论宣传、理论研究工作;负责全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负责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秘书工作,指导全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学习活动。
3.负责组织开展全区性形势政策教育、重大主题宣传、典型宣传和公益宣传工作。
4.统筹规划、归口管理全区新闻宣传工作;统筹协调全区重大活动对外宣传和新闻发布;管理港澳记者来彭采访活动;协调处置突发事件舆论引导工作;指导全区新闻出版电影行业发展。
5.负责全区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负责全区网络文化阵地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牵头处置互联网信息内容突发事件;督促指导全区互联网基础管理和依法查处工作。
6.负责全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实践活动;牵头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指导全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组织协调全区志愿服务活动。
7.指导全区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制定教育培训规划并牵头组织实施。
8.完成区委和市委宣传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工作重点
1、进一步组织开展好区委中心组理论学习。
2、探索建立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及网络舆情监督管理体系。
3、做好创文常态长效和复评工作。
4、做好对外宣传。
二、部门概况
整中共眉山市彭山区委宣传部2022年纳入部门预算汇编的独立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2021年末在职职工22人,其中:行政人员11人,参公人员2人,事业人员7人,机关工勤2人。退休职工8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2022年中共眉山市彭山区委宣传部收入预算总额为19890084.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380377.4元,上年结转509706.8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9890084.2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414953.03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09706.8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5889.52元,卫生健康支174572.43元,农林水支出100000元,住房保障支出334962.42元。2021年中共眉山市彭山区委宣传部预算收支较2021年减少157955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15954.31万元,原因是人员减少等;项目支出减少653893.20万元,原因是项目预算经费减少。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及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中共眉山市彭山区委宣传部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开展、2023年党报党刊征订经费项目开展、对外媒体合作经费项目开展、江口沉银博物馆建设工作组经费及图书出版经费项目开展、双创巩固专项经费项目开展、外宣工作经费项目开展、眉山电视台合作经费项目开展、眉山日报《区县观察·彭山》专项经费项目开展等。
基本支出3160377.40元,是用于人员等日常支出,包括工资、津补贴、保险、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日常公用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如下:办公费120000元,印刷费10000元,咨询费25000元,差旅费290000元,会议费5000元,培训费5000元,公务接待费23000元,劳务费20000元,工会经费29657.46元,福利费28868.28元,其他交通费用11448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750164.26元。
项目支出16668506.80元,主要用于2023年党报党刊征订经费、对外媒体合作经费、感动彭山活动经费、公益广告宣传经费、江口沉银博物馆建设工作组经费及图书出版经费、精神文明专项经费(志愿者协会、道德模范慰问、未成年人指导中心)、眉山电视台合作经费、眉山日报《区县观察·彭山》专项经费、彭祖文学艺术奖、彭山好新闻奖经费、区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经费、群众文化、农村电影公益放映、市场监管及“扫黄打非”经费、双创巩固专项经费、外宣工作经费、网络舆情监督管理经费、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建设专项经费、文联下属协会活动经费、社科联工作经费、文联工作经费、新时代文明实践经费、长研所工作经费、脱贫攻坚工作经费。其中:2023年党报党刊征订经费3600000元,对外媒体合作经费1500000元,感动彭山活动经费300000元,公益广告宣传经费150000元,江口沉银博物馆建设工作组经费及图书出版经费1000000元,精神文明专项经费(志愿者协会、道德模范慰问、未成年人指导中心)190000元,眉山电视台合作经费500000元,眉山日报《区县观察·彭山》专项经费800000元,彭祖文学艺术奖、彭山好新闻奖经费1000000元,区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经费500000元,群众文化、农村电影公益放映、市场监管及“扫黄打非”经费220000元, 乡村振兴及“双创”专项经费100000元,外宣工作经费2500000元,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及网络舆情监督管理经费500000元,文联下属协会活动经费200000元,社科联工作经费60000元,文联工作经费50000元,新时代文明实践经费500000元,长研所工作经费50000元,征订三部《简史》经费500000元,创文常态长效和复评工作2000000元,2021年四川省宣传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144405元,2021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304101.80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414953.03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与项目经费。
(二)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09706.8元,主要用于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宣传文化发展专项支出,其他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5889.52元,主要用于人员养老保险经费。
(四)卫生健康支出174572.43元,主要用于人员医疗保险经费。
(无)农林水支出100000元,主要用于脱贫攻坚工作经费费。
(五)住房保障支出334962.42元,主要用于人员住房公积金经费。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无政府采购预算支出。
六、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创文常态长效和复评经费:1.该经费专门用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效果保持及复评工作。2.完成全国文明城市复评工作。
外宣经费:1.该经费专门用于对外宣传工作。2完成全年对外宣传工作任务,确保外宣上搞达标。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截止2021年底,中共眉山市彭山区委宣传部及所属事业单位共有车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八、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中共眉山市彭山区委宣传部
2022年2月14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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