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单位全称:中共眉山市彭山区委宣传部,部长:梁兰,办公室电话:028-37621836。中共眉山市彭山区委宣传部是主管意识形态的工作部门,担负着理论学习、理论宣传以及全区新闻宣传等工作。
(二)2020年工作重点
1、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按照党管意识形态的原则,常态化推进意识形态工作“四项制度”,共建具有强大凝聚力、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
2、紧扣中央、省市的宣传安排,围绕“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三大攻坚”“五件大事”“八大工程”等重点工作、重大事件、重要活动展开宣传,推出一批优秀的外宣新闻稿件。
3、擦亮文化价值名片。系统梳理彭祖长寿养生文化、忠孝文化和江口沉银文化,统筹推进彭山生活方式“五个一”工程,最大可能推出一批研究成果。
4、文明创建全面加强。全力以赴抓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将网报、点位的各项指标细化到人到点到月,常态开展群众宣传和志愿服务活动,确保创文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二、部门概况
中共眉山市彭山区委宣传部2020年纳入部门预算汇编的独立预算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4个。2019年末彭山区委宣传部在职职工22人,其中:行政(参公)人员16人,行政工勤2人,事业人员4人。退休职工7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2020年中共眉山市彭山区委宣传部收入预算总额为1782.5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82.54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782.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13.8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3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4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00万元,农林水支出1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95万元。2020年眉山市彭山区委宣传部预算收支较2019年减少160.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6.86万元,原因是人员增加;项目支出减少187.13万元,原因是项目预算经费减少。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及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中共眉山市彭山区委宣传部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关运行,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开展、2021年党报党刊征订工作项目开展、对外媒体合作工作项目开展、外宣工作项目开展、区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工作项目开展、三创工作项目开展、脱贫攻坚联系乡镇工作项目开展等。
基本支出285.44万元,是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如下:办公费10.50万元,印刷费0.20万元、差旅费25万元,维修(护)费1万元,租赁费0.20万元、会议费0.50万元、培训费0.20万元、公务接待费2.38万元,劳务费0.26万元、工会经费2.92万元,福利费2.8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2.1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18万元。
项目支出1497.10万元,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其他宣传事务支出、三创工作支出、其他扶贫支出。包括宣传部机关1497.10万元: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经费971.10万元、其他宣传事务经费16万元、三创工作经费500万元、其他扶贫支出经费10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13.81万元,主要用于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经费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3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机关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16.4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及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18.9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城乡社区支出500万元,主要用于全区2020年创文支出。
(六)农林水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脱贫攻坚联系乡镇项目支出。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金额30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7.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22.5万元。
六、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2021年党报党刊征订经费:
该经费专门用于党报党刊征订,完成2021年党报党刊征订,保障完成全区2021年全区党报党刊的征订工作顺利完成。
对外媒体合作经费:
该经费用于对外媒体合作,完成全年不少于1300篇市级以上主流媒体宣传报道。
区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经费
该经费用于全区中心组理论学习,其中包括中心组专题培训、学习资料制作以及书籍购买等。完成全年全区中心组理论学习工作。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截止2019年底,中共眉山市彭山区委宣传部共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八、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演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我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中共眉山市彭山区委宣传部
2020年2月12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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