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眉山市彭山区委政法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时间:2022-02-17     发文机构:彭山区人民政府

中共眉山市彭山区委政法委员会

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概况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及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政府采购情况

六.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八.专业名词解释

附 件

1.部门门收支总表

1-1.部门收入总表

1-2.部门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单位全称:中共眉山市彭山区委政法委员会,彭山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冷劲涛,办公室电话:37623808;政法委常务副书记:付卫平,办公室电话:37621233。中共眉山市彭山区委政法委员会是负责全区政法工作的部门,主管眉山市彭山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中心、眉山市彭山区法学会等事业单位,担负着维护社会稳定、基层社会治理、政治安全和反邪教、执法监督、平安建设、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法学、政治督查、扫黑除恶、政法队伍建设等工作。

(二)2022年工作重点

2022年全区政法工作以争创全省平安建设先进县、平安中国示范县为目标,以维护政治安全社会稳定、完成市域社会治理试点任务、推进政法领域改革落地、建设彭山政法铁军为重点,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彭山、法治彭山,为建设开放发展先行区提供坚强政法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1.保障更加稳定的社会大局。统筹做好重大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化解,持续深入推进涉政、涉邪人员教育转化、重大信访涉稳疑难问题稳控化解工作,坚决防范化解个人极端事件和“民转刑”命案,全力保障党的二十大等重大敏感节点政治社会稳定,实现“五个坚决防止发生”和“四个不发生”目标。

2.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彭山。深化市域社会治理“1+5+5”工作体系,深化“3+6+N”特色品牌创建工程,完成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三年评估验收;进一步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升级改造公安天网,推进公共安全视频系统联网应用;全力创建全省平安建设先进县、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县。

3.打造更具影响的治理品牌。围绕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目标,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建立执法司法跨区域融合发展机制。创新完善社会治理运行机制和平台建设,实现“双中心”规范化、标准化运行,打响彭山经验、彭山品牌;争创全市、全省乃至全国先进政法单位,推进基层队庭站所标准化建设,着力打造2-3个试点示范。

4.推出更有力度的改革举措。全面贯彻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成都都市圈发展规划》,与新津、东坡建立政法合作联席会议,融入成都都市圈社会治理联盟,开展交界地带协作共管,实施圈层联防联控,提升区域一体化执法司法水平,为服务保障成都都市圈发展贡献彭山政法力量。

5.锻造更高素质的政法铁军。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全面推进从严管党治警,健全政治督察、政治轮训、执法检查、作风巡查和政法干部交流轮岗等长效机制;推进政法队伍“四化”建设,围绕年轻干部具备“七大”能力和政法干警必备“五大”能力,建设更高素质、更强战斗力的政法队伍。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彭山区委政法委2022年纳入部门预算汇编的独立预算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1个。2021年末政法委在职职工23人,其中:行政人员16人,行政工勤2人,事业人员5人。退休职工3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2022年眉山市彭山区政法委收入预算总额为1090.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18.97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818.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05.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7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9.81万元,农林水支出1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1.1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71.57万元,相应安排城乡社区支出271.57万元。2022年眉山市彭山区政法委预算收支较2021年增加138.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6.96万元,较上年增加43.76万元,原因是人员增加;项目支出693.56万元,较上年增加95.03万元,原因是包含2021年“雪亮工程”项目未支付经费。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及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眉山市彭山区政法委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维护人员和日常工作任务的正常运转、脱贫攻坚及“双创”巩固项目开展、政法工作专项项目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项目开展、“智慧平安小区”建设以奖代补项目开展以及承担社会稳定事业发展、法治宣传服务相关工作等。

基本支出396.9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政法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和维护人员经费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保险、公积金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劳务费、差旅费、邮电费、公务交通补贴、三公经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106.91万元,安排情况如下:办公费31.75万元、党组织活动经费3.56万元、差旅费26万元、工会及福利费6.73万元、其他交通费14.1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4.75万元。

项目支出693.56万元,主要用于政法工作专项项目、乡村振兴及“双创”巩固项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项目、“智慧平安小区”建设以奖代补项目、“雪亮工程”运行维护费、见义勇为专项经费。其中政法工作专项经费284万元、脱贫攻坚及“双创”巩固经费10万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经费30万元、“智慧平安小区”建设以奖代补项目90万元、“雪亮工程”运行维护费271.56万元、见义勇为专项经费8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05.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政法工作专项项目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项目开展、“智慧平安小区”建设以奖代补项目开展以及承担社会稳定事业发展、法治宣传服务相关工作等。

(二)城乡社区支出271.57万元,主要用于“雪亮工程”运行维护。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7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等支出。

(四)卫生健康支出19.8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五)农林水支出10万元,用于乡村振兴及“双创”巩固项目。

(六)住房保障支出41.11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2021年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金额2.74万元,其中:台式计算机设备购置2.5万元,打印设备购置0.24万元。

六、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1.政法工作项目:该经费专门用于保障本单位维稳、综治、平安建设、防邪、多调、政工、法学等日常工作运转,着重研究法学课题,组织政治轮训,大力宣传政治安全和反邪教工作,实现重点人员教育管控转化,开展重大涉稳涉患问题排查,对重点人员进行稳控,防范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多元化解各种矛盾,争创平安建设先进区县,保障全区经济发展顺利进行。

2.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项目:该经费主要用于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包含办公费、印刷费、宣传费、线索举报费等,通过打击九类重大案件,深入宣传扫黑除恶,保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深入推进。

3.脱贫攻坚及“双创”巩固经费:用于乡村振兴和巩固三创常态化工作。

4.“智慧平安小区”以奖代补项目:通过建设人员出入管理系统、车辆出入管理系统、人脸识别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等智慧化系统,3年实现全区各类住宅小区动态信息全采集、安全状态全监测,不断夯实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进一步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实施小区分类经费保障机制,按照文件标准给予建设完成的小区以奖代补,鼓励推动建设。2022年预计完成13个小区建设,预估以奖代补资金70万元,2021年已完成建设未补助的5个小区需要以奖代补资金20万元,共计90万元,若存在资金不足情况,需实报实销。

5.“雪亮工程”运行维护费:用于“雪亮工程”整体检修升级服务,提供原有的598个视频数据采集点位,63个村镇平台,1个区级平台“雪亮”工程系统整体运维服务,包括系统运维、数据传输、供电服务等。

6.见义勇为专项经费:按照《眉山市奖励和保障见义勇为人员实施办法》规定对全区27名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和新增见义勇为人员进行奖励、慰问和保障,按实报销。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截止2021年底,眉山市彭山区委政法委及所属事业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八、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未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演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中共眉山市彭山区委政法委员会

2022年2月17日

  
附件【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部门公开).xlsx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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