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眉山市彭山区委政法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时间:2021-04-29     发文机构:区政府办

中共眉山市彭山区委政法委员会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概况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及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政府采购情况

六.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021年情况的说明

九.专业名词解释

附 件

1.部门收支总表

1-1.部门收入总表

1-2.部门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7.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8.政府采购预算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单位全称:中共眉山市彭山区委政法委员会,彭山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郭益,办公室电话:37623808;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徐敏,办公室电话:37621233。中共眉山市彭山区委政法委员会是主管眉山市彭山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中心、眉山市彭山区法学会的工作部门,担负着维护社会稳定、基层社会治理、政治安全和反邪教、执法监督、平安建设、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法学、政治督查、扫黑除恶、政法队伍建设等工作。

(二)、2021年工作重点

1、全力维护政治社会大局稳定。一是认真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落实国家安全责任制,筑牢国家安全人民防线,抓实涉政、涉恐、防邪和网上斗争工作。二是抓好重大项目、重大决策稳定风险评估,持续推进重大疑难信访涉稳问题化解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处置、包案化解、依法处置等工作机制。三是深入开展涉稳隐患排查,落实“5+N”涉稳情报工作机制,做好涉稳情报信息收集、重点领域和重点人群排查稳控工作。

2、深入推进平安建设。一是抓实平安创建工作,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着力提升平安建设群众满意度,确保成功创建全省、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二是稳步推进智慧平安小区、慧眼工程建设;进一步提升社会治安防控信息化、智能化、数字化水平。三是构建三级社会心理服务网络,加快推进专业化心理服务团队建设,严防个人极端暴力事件发生。

3、稳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一是全面落实市委、区委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二是进一步增强市域社会治理体系、工作布局、治理能力现代化,打造区级特色和镇街亮点,创造更多的基层首创经验。

4、探索精细化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按照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的要求,不断优化基层社会治理方式,加快推进村(社区)治理优化。健全完善村级治理体系建设,强化综治保障,推动政法力量下沉,支持社会组织和人民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探索网格全要素管理、信息全要素收集等工作方式,构建“1+N”综合治理模式,优化提升村级社会治理能力。

5、深化多元解纷机制。深化“一核多元”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进一步完善公调对接、检调对接、访调对接、诉非衔接等工作机制,将心理服务与多元解纷有机结合,不断提升解纷调处成功率。持续推进依法调解,深化“法律跟着项目走”,法学会入驻高校、园区、企业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

6、加强政法队伍建设。一是强化政治思想建设,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持续推进基层队、所、庭、室党支部“三化”建设。三是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加强政治督察、执法检查和作风巡查工作,从严从实整改发现的问题;每年举办政法领导干部政治轮训班、政法队伍建设工作会和业务培训专题班等,不断提升政法队伍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彭山区委政法委2021年纳入部门预算汇编的独立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2020年末政法委在职职工20人,其中:行政人员13人,行政工勤2人,事业人员5人。退休职工3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2021年眉山市彭山区政法委收入预算总额为749.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49.08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749.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52.7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9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43万元,农林水支出1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0.95万元。2021年眉山市彭山区政法委预算收支较2020年减少287.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6.08万元,较上年增加58.79万元,原因是人员增加;项目支出393万元,较上年减少346万元,原因是减少了“雪亮工程”项目年初预算。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及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眉山市彭山区政法委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维护人员和日常工作任务的正常运转、脱贫攻坚及“双创”巩固项目开展、政法工作专项项目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项目开展、“智慧平安小区”建设以奖代补项目开展以及承担社会稳定事业发展、法治宣传服务相关工作等。

基本支出356.0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政法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和维护人员经费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保险、公积金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劳务费、差旅费、邮电费、公务交通补贴、“三公”经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97.28万元,安排情况如下:办公费31.59万元,邮电费3万元,差旅费12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劳务费1.92万元,工会及福利费6.23万元,其他交通费12.7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5.79万元。

项目支出393万元,主要用于政法工作专项项目、脱贫攻坚及“双创”巩固项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项目、“智慧平安小区”建设以奖代补项目。包括政法委机关393万元:其中政法工作专项经费233.5万元、脱贫攻坚及“双创”巩固经费10万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经费50万元、“智慧平安小区”建设以奖代补项目99.5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52.7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政法工作专项项目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项目开展、“智慧平安小区”建设以奖代补项目开展以及承担社会稳定事业发展、法治宣传服务相关工作等。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9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等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18.4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农林水支出10万元,用于脱贫攻坚及“双创”巩固项目。

(五)住房保障支出40.95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2021年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金额6.74万元,其中:台式计算机设备购置1万元,便捷式计算机购置1.4万元,打印设备购置0.24万元,复印机购置3.5万元,多功能一体机购置0.6万元。

六、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1.政法工作项目:该经费专门用于保障本单位维稳、综治、平安建设、防邪、多调、政工、法学等日常工作运转,着重研究法学课题,组织政治轮训,大力宣传政治安全和反邪教工作,实现重点人员教育管控转化,开展重大涉稳涉患问题排查,对重点人员进行稳控,防范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多元化解各种矛盾,争创平安建设先进区县,保障全区经济发展顺利进行。

2.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项目:该经费主要用于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包含办公费、印刷费、宣传费、线索举报费等,通过打击九类重大案件,深入宣传扫黑除恶,保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深入推进。

3.脱贫攻坚及“双创”巩固经费:用于脱贫攻坚联系乡镇和三创常态化工作。

4.“智慧平安小区”以奖代补项目:通过建设人员出入管理系统、车辆出入管理系统、人脸识别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等智慧化系统,3年实现全区各类住宅小区动态信息全采集、安全状态全监测,不断夯实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进一步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实施小区分类经费保障机制,按照文件标准给予建设完成的小区以奖代补,鼓励推动建设。2021年预计完成28个小区建设,预估以奖代补资金83万元,2020年已完成建设未补助的5个小区需要以奖代补资金16.5万元,共计99.5万元,若存在资金不足情况,需实报实销。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截止2020年底,眉山市彭山区委政法委及所属事业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021年情况的说明

眉山市彭山区政法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021年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1年眉山市彭山区政法委无出国(境)计划,与2020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21年眉山市彭山区政法委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40000元,与2020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1年眉山市彭山区政法委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车运行维护费0元,与2020年预算持平。

眉山市彭山区政法委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单位编码

单位名称(科目)

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元)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合 计

40000





40000

106001

中共眉山市彭山区委政法委员会机关

40000





40000

九、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未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演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中共眉山市彭山区委政法委员会

2021年4月25日

  
附件【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政法委).xls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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