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时间:2019-03-08     发文机构:区财政局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单位全称: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钟阳,办公室电话:02837621271。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是区人民政府的综合办事机构,是协助区政府领导处理区政府日常工作的部门,担负着应急管理、政府法制、防震减灾和机关事务管理等工作。

(二)2019年工作重点

1、负责区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2、协助区政府领导起草或组织审核以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办理中央、省、市发送区政府的文电;指导全区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3、研究区政府各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请示区政府的问题,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审批。

4、及时向区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要问题,办理上级组织和区政府领导交办的信访事宜。

5、联系区人大、区政协办公室的有关日常工作,督促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区政府文件、区政府会议决定事项及区政府领导重要指示的执行情况,并向区政府领导报告;根据区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有关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6、负责区政府的值班和指导全区应急管理工作,及时向区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区政府领导处理需要由区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做好行政事务工作,为区政府领导和政府机关服务。

7、负责区政府机关党务工作,办公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8、办理人大议案、建议批评、审议意见和政协提案,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督查事项。

9、负责区政府的法制工作,代表区政府依法处理政府法制方面的事务。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纳入部门预算汇编的独立预算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3个。2018年末单位在职职工50人,其中:行政人员25人,行政工勤11人,事业人员14人。退休职工19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2019年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收入预算总额为1417916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179163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4179163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54197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1701元,卫生健康支出355377元,农林水支出250000元,住房保障支出410115元。2019年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预算收支较2018年减少46.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2.61万元,原因是2018年工资调增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减少58.68万元,原因是压缩预算支出。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及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关运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开展、应急管理项目开展、防震减灾项目开展、机关事务管理项目开展等。

基本支出6179163元,是用于保障政府办机关、挂靠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如下:办公费310500元,差旅费500000元,公务接待费150000元,工会经费62170元,福利费58577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0000元,其他交通费30912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2170元。

项目支出80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和事业单位进行项目工作所需的通用经费与专用经费。包括政府办机关2960000元:其中“三创”工作经费50000元、法律顾问团工作经费500000元、行政调解、依法行政、行政复议经费100000元、行政效能建设运行工作经费300000元、会议经费250000元、信访维稳及案件办理经费150000元、学习培训费250000元、机关党委工作经费250000元、政府专项工作经费860000元、脱贫攻坚及联系乡镇专项工作经费250000元;应急管理办公室900000元;防震减灾局2000000元;砂石管理办公室2100000元;政府机关老体协40000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541970元,主要用于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机构运行经费、通用项目与专用项目经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1701元,主要用于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355377元,主要用于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四)农林水支出250000元,主要用于机关和事业单位脱贫攻坚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410115元,主要用于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金额544500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94500元, 政府法律顾问服务450000元。

六、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彭山区地震前兆监测台网系统建设经费:

1.该经费专门用于彭山区地震前兆监测台网系统建设工作。2.完成地震前兆监测台网系统建设工作。

砂石管理工作经费:

1.该经费专门用于砂石管理办公工作。2.完成沙石处理任务。3.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截止2018年底,眉山市彭山区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及所属事业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八、专业名词解释(请填写单位自己的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未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演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政府办预算公开表.xls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网站维护技术联系电话:028-3760355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8-37603556

网站标识码5114220003  蜀ICP备19026839号-1  川公网安备51142202000001

本页面执行时间为0.06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