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眉山市彭山区委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时间:2019-03-11     发文机构:区财政局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负责区委日常文书的处理,中央、省委、市委、区委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的督促检查,省委、市委、区委指示,省委、市委、区委领导同志批示的传达和催办落实。

2、围绕省委、市委和区委工作部署,收集信息,反映动态,综合调研,承担区委部分文件、文稿的起草、修改和校核工作,负责区委文件的印发和中央、省委、市委文件的分发、管理工作,负责党委办公室系统办公自动化的有关工作。

3、负责区委各种会议事务工作和区委领导同志参加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和综合协调工作。

4、做好全区接待工作,促进发展。负责各级领导来彭视察、调研的接待工作,负责区委、区政府交给的各项接待工作。

5、负责全区目标考核工作;负责区委督查工作;负责全区“依法治区”工作;统筹全区“大党建”工作;完成区委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2019年主要工作

1、紧紧围绕区委中心工作,按时保质做好文稿服务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和政务服务工作,周密细致做好区委重要活动的综合协调和安排落实工作。做好保密安全工作。

2、做到“办文无差错”。严把办文质量关,严格办文程序,提高办文效率,严格办文时效,限时办理办结,严格办文审核,提高办文规范性,确保文件制发准确、程序规范、发送及时、流向清楚、无遗漏和积压现象,差错率控制在3‰以内。

3、做到“办会出精品”。做好全区性会议的统筹协调承办工作,高质量完成区委常委会会议、区委全会和区委重大工作统筹会的会议筹备、服务和纪要撰写等工作。做好相应会议记录和纪要(含区委常委会会议议定事项通知)的整理、印发工作。会务做到“零差错”。

4、做到“信息出经验”。着力提高信息质量和采用率,及时、准确、高效处理好突发事件和紧急信息的报送。全年编发《彭山信息》24期,上报市委信息100条,被采用50条。

5、做到“目标统全局”。做好全区“大党建”统筹工作,深化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完善党建与业务发展目标“双百分制”,同比重考核机制。统筹分解下达省、市对我区的目标任务,做好全区的目标考核工作。

6、做到“督查出成效”。“坚决落实区委决策和指示,加强对区委常委会、区委重大工作统筹会、大党建工作会等重要会议事项推进情况的督查督办,督查跟踪率100%,规定时限办结率达95%以上;按照规定对全区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督查,每季度进行通报。

7、做到“接待出形象”。统筹做好上级重要视察调研等全区重大活动,确保零失误、零差错。高标准、严要求地做好重要领导和宾客莅彭的后勤接待工作。

8、打造“四有三不负”模范机关。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更好地服务区委“开放发展攻坚年”决策部署,结合“严纪律、转作风、创一流”集中整顿活动打造“四有三不负”模范机关

9、加强、完善财务管理工作,确保日常工作高效运行。实行后勤管理规范化、后勤服务科学化。

二、部门概况

中共眉山市彭山区委办公室是全区综合协调部门。2019年纳入部门预算汇编的独立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中共眉山市彭山区委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1个即中共眉山市彭山区委彭山区人民政府接待办公室。2018年末在职职工31人,其中:行政人员24人,全额事业人员7人,退休人员15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2019年中共眉山市彭山区委办公室收入预算总额为796249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962499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7962499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068166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1309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233331元,住房保障支出259693元。2019年中共眉山市彭山区委办公室预算收支较2018年减少954824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54824元,原因是人员减少2人导致工资和福利支出减少76673元,公用经费较去年减少78031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120元;项目支出减少800000元,原因是接待办工作经费减少600000元、区委会议费减少100000元,外宣和校地共建各减少50000元,区委大党建经费减少300000元,机关事务管理费增加250000元,三创工作经费增加50000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及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区委办部门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区委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3962499元,是用于保障区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如下:办公经费569971,维修(护)费250000,公务接待费180000元,工会经费41900元,福利费39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00元,其他交通费1807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7000元。

项目支出4800000元,是用于保障区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其中“三创”工作经费50000元,“依法治区”工作经费100000元,保密工作经费50000元,党代会工作经费300000元,机关事务管理费450000元,接待办工作经费及公务接待费1100000元,目督办工作经费500000元,区委大党建工作经费200000元,区委会议费300000元,区委会议中心经费300000元,区委机关党委工作经费300000元,脱贫攻坚及联系乡镇工作经费250000元,外宣经费50000元,校地共建工作经费50000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7068166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机关事务管理费、区委区政府接待工作经费、区委专项工作经费、区委党委工作经费等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401309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支出。

(三)医疗卫生23331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259693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金额450000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400000元,大型维修50000元。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截止2018年底,区委办及所属事业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七、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未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演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

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预算公开表(区委办).xls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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