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区区本级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汇总情况
发布时间:2019-02-15     发文机构:区财政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和区政府工作安排,经彭山区财政局汇总,2019年眉山市彭山区区本级部门,包括区级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100万元,与2018年持平;

二、公务车运行及购置费755万元。其中,公务车购置0万元,较2018年减少114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755万元,较2018年增加99万元,因区机关事务中心在2018年将应列入“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科目的经费250万元误列入“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019年进行了更正处理;

三、公务接待费540万元,较2018年增加19万元,是因区投资促进局在2018年将应列入“公务接待费”科目的经费95万元误列入“其他商品服务支出”中,2019年进行了更正处理。

 

附件:眉山市彭山区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2019年眉山市彭山区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运行及购置经费

购置

运行

1395.00

100.00

540.00

755.00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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