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国发〔2014〕45 号)的有关规定,经眉山市彭山区财政局汇总,彭山区2022 年“三公”经费决算总额为 564.65万元,比 2021年减少5.76%。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 0 万元,减少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44.3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10.42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3.97万元),减少0.09%;公务接待费120.26 万元,减少 22.11%。
“三公”经费较上年减少主要原因是区级各部门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六个坚持”精神,厉行勤俭节约,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附:三公经费执行情况表
眉山市彭山区财政局
2023 年10月23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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