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和区政府工作安排,经彭山区财政局汇总,2022年眉山市彭山区区本级部门,包括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100万元,与2021年持平;
二、公务车运行及购置费485.87万元。其中,公务车购置50.97万元,较2021年减少29.0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434.9万元,较2021年减少254.1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330.51万元,较2021年减少82.5万元。
2022年眉山市彭山区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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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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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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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公务接待费 |
公务用车运行及购置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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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置 |
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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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6.38 |
100 |
330.51 |
50.97 |
434.9 |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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