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9日在眉山市彭山区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
眉山市彭山区财政局局长 曾淑敏
各位代表: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眉山市彭山区2021年预算调整方案相关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关于2021年政府债务举借及使用方案
(一)政府债务限额情况
2021年,省财政厅已下达我区政府债务限额828,517万元,其中:一般债务344,552万元,专项债务483,965万元。与2020年相比新增债务限额171,3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0,000万元,专项债务161,300万元。
(二)新增债券转贷情况及安排使用方案
2021年,市财政局转贷我区新增债券收入171,3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0000万元,专项债务161,300万元。
一般债务收入用于特勤消防站建设2500万元、高标准农田建设1000万元、学院路幼儿园3000万元、观音卫生院和凤鸣卫生院业务用房改建及配套设备购置350万元、应急保通中心600万元、成乐高速征地拆迁800万元、公义红旗小区幸福路等7条道路1750万元。
专项债务收入用于乡村振兴60,300万元、长江经济示范带项目50000万元、学前教育扩容项目6000万元、天府新区海峡产业园(一期)7000万元、天府新区智慧城市项目38000万元。
(三)政府债务余额情况
2020年底,我区政府债务余额为649,627万元,其中:一般债务331,833万元,专项债务317,794万元。2021年,通过市财政局转贷我区新增债券、区本级偿还债务及外债转贷汇率变化后,区级政府债务余额变动为803,154万元,其中:一般债务339,560万元,专项债务463,594万元。全区政府债务规模控制在市财政局下达的政府债务限额内,且尚有一定举债空间。
(四)2021年再融资债券转贷、使用情况
截至11月,2021年上级累计转贷我区再融资债券资金53,00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49,340万元,专项债券3,660万元,已按上级政策全部用于偿还我区到期政府债务。
以上是根据《四川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规定,将预算调整方案涉及的增加举借债务数额的相关情况向人大常委会报告,请予审查批准。
二、关于区级2021年预算调整方案
按照《预算法》关于预算执行中需要增加或者减少预算总支出、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增加举借债务数额等情况的,各级政府应当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的规定,根据截止2021年11月10日上级新增债券转贷、上级下达转移支付补助、区人大常委会批复2020年决算等情况,拟对区级预算作相应调整,具体方案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
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九次会议以来,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未发生变动,仍为183,842万元。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九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251,610万元,加上当年上级下达我区专项转移支付补助23,968万元,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变动为275,578万元。在此基础上,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有以下调整因素:一是上年结转2,059万元;二是上级转贷新增一般债券10000万元;三是上级增加下达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35,160万元;四是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430万元;五是调减“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线上)增列“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线下)2,273万元;六是增加调入政府性基金41,000万元,品迭后增加95,376万元,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为370,954万元。
其中,上级增加下达我区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35,160万元主要包括:一是均衡性转移支付、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结算补助及固定补助等财力性收入增加2,333万元;二是共同财政事权对口转移支付补助增加31,523万元,主要为社会保障和就业5,896万元、农林水10,550万元、卫生健康6,433万元、教育4,856万元、住房保障2,345万元、公共安全1,157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116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79万元、交通运输91万元;三是其他对口转移支付补助增加1,304万元,主要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1,000万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304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九次会议以来,区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未发生变动,仍为669,300万元。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九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区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639,760万元,加上当年上级增加下达我区专项转移支付补助资金616万元,区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变动为640,376万元。在此基础上,区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有以下调整因素:一是上级转贷新增专项债券资金161,300万元;二是调减“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线上)增列“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5,500万元;三新增调出资金41,000万元到一般公共预算,品迭后增加104,800万元,区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调整为745,176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九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区级社保基金预算收入15,038万元,执行中有以下调整因素:被征地农民一次性划入资金个人缴费收入减少1,160万元、财政补贴收入减少45万元、利息收入减少13万元、委托收益减少392万元、转移收入增加64万元、其他收入增加7万元,品迭后调减1485万元,收入预算调整为13,553万元。
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九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区级社保基金预算支出6,112万元,执行中有以下调整因素:养老金领取人数减少632人,基础养老金支出相应减少70万元、被征地农民一次性划转人员账户支出和退保支出增加1026万元、丧葬补助金增加28万元、转移支出增加3万元、品迭后调增987万元,支出预算调整为7,099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九次会议以来,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均未发生调整,仍分别为24万元、24万元。
需特别说明的是,上述调整方案是根据截止11月10日相关数据编制,到年底可能还会有所变化,届时再向区人代会报告。
以上调整预算方案,请予审议批准。
附件:1.眉山市彭山区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
(草案)
2.眉山市彭山区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
(草案)
3.眉山市彭山区2021年社保基金收支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9日
附件1
眉山市彭山区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收 入 |
预算数 |
调整数 |
调整后预算数 |
支 出 |
预算数 |
调整数 |
调整后预算数 |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
183,842 |
183,842 |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
251,610 |
119,344 |
370,954 |
|
上级补助收入 |
47,758 |
59,128 |
106,886 |
上解支出 |
10,000 |
- |
10,000 |
返还性收入 |
6,585 |
6,585 |
体制上解支出 |
2 |
2 |
||
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 |
41,128 |
35,160 |
76,288 |
专项上解支出 |
9,998 |
9,998 |
|
专项转移支付收入 |
45 |
23,968 |
24,013 |
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
债务转贷收入 |
10,000 |
10,000 |
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 |
2,273 |
2,273 |
||
上年结余 |
2,059 |
2,059 |
|||||
调入资金 |
30,010 |
41,000 |
71,010 |
||||
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 |
30,000 |
41,000 |
71,000 |
||||
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 |
10 |
10 |
|||||
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
9,430 |
9,430 |
|||||
收 入 总 计 |
261,610 |
121,617 |
383,227 |
支 出 总 计 |
261,610 |
121,617 |
383,227 |
附件2
眉山市彭山区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收 入 |
预算数 |
调整数 |
调整后预算数 |
支 出 |
预算数 |
调整数 |
调整后预算数 |
政府性基金收入 |
669,300 |
669,300 |
政府性基金支出 |
639,760 |
105,416 |
745,176 |
|
上级补助收入 |
175 |
616 |
791 |
上解上级支出 |
- |
||
调入资金 |
调出资金 |
30,000 |
41,000 |
71,000 |
|||
债务转贷收入 |
161,300 |
161,300 |
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 |
15,500 |
15,500 |
||
政府性基金上年结余 |
285 |
285 |
- |
||||
收入总计 |
669,760 |
161,916 |
831,676 |
支出总计 |
669,760 |
161,916 |
831,676 |
附件3
眉山市彭山区2021年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表调整表(草案)
项 目 |
2021年 预算数 |
调整数 |
调整后预算数 |
项 目 |
2021年 预算数 |
调整数 |
调整后预算数 |
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合计 |
15038 |
-1485 |
13553 |
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合计 |
6112 |
987 |
7099 |
一、失业保险基金收入(市级统筹) |
一、失业保险基金支出(市级统筹) |
||||||
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 (市级统筹) |
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 (市级统筹) |
||||||
三、工伤保险基金收入(市级统筹) |
三、工伤保险基金支出(市级统筹) |
||||||
四、生育保险基金收入(市级统筹) |
四、生育保险基金支出(市级统筹) |
||||||
五、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 (市级统筹) |
五、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 (市级统筹) |
||||||
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 (区本级) |
15038 |
-1485 |
13553 |
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支出 (区本级) |
6112 |
987 |
7099 |
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 (省级统筹) |
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 (省级统筹) |
||||||
八、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 (省级统筹) |
八、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 (省级统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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