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眉山市财政局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眉人社〔2015〕62号)文件精神,眉山市彭山区港华燃气有限公司等25家企业申请稳岗补贴,经审核,眉山市彭山区港华燃气有限公司等25家企业均符合申请稳岗补贴条件,现对其进行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举报电话:37611128 37610828
附件:眉山市彭山区人社局企业申请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岗补贴公示名单
眉山市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16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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