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区申报失业保险金对困难企业稳岗返还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03-23     发文机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川办发〔2020〕10号文件和川人社办发〔2020〕22号文件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政策措施》有关问题的通知,四川八百寿酒业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申报失业保险金对困难企业稳岗返还,经审核,四川八百寿酒业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均符合申报失业保险金对困难企业稳岗返还的条件,现对其进行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举报电话:37611128 37610828

附件:眉山市彭山区人社局企业申请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岗补贴公示名单

眉山市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23日


关于我区申报失业保险金对困难企业稳岗返还公示名单

序号

申报企业名称

企业性质

企业类型

企业申请时前6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费总额(元)

申报补贴金额(元)

备注

1

四川八百寿酒业有限公司

股份

有限责任公司

1134041.39

536870.00

已扣除稳岗补贴30150元

2

四川蓉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

有限责任公司

2853408.65

1350273.00

已扣除稳岗补贴76431元

总计

3987450.04

1887143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网站维护技术联系电话:028-3760355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8-37603556

网站标识码5114220003  蜀ICP备19026839号-1  川公网安备51142202000001

本页面执行时间为0.03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