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张敏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26     发文机构:彭山区人民政府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单位):

根据眉彭委〔2020〕83号通知精神,经研究,同意:

张 敏同志任眉山市彭山区文物局局长;

傅 艳同志任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何剑锋同志任眉山市彭山区测绘地理信息中心主任,免去其眉山市彭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职务;

蔡永祥同志任眉山市彭山区交通建设中心主任,免去其眉山市彭山区交通工程管理中心主任职务(机构更名);

免去:

邓 兵同志眉山市彭山区文物局局长职务;

李璐秀同志眉山市彭山区文化广播和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何春林同志眉山市彭山区水利局总工程师职务;

段晓川同志眉山市彭山区观音街道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中心主任职务。

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

2020年5月25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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