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彭府人〔2025〕3号
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
关于姜佳利等19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四川彭山经开区管委会,眉山江口沉银博物馆,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单位、部门:
根据眉彭委〔2025〕87号、眉彭委〔2025〕102号通知精神,经三届区政府第86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
姜佳利同志任眉山市彭山区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试用期1年);
罗 杰同志任眉山市彭山区农业综合治理服务中心(区农村经营服务站)副主任(试用期1年);
李琳娇同志任眉山市彭山区司法局公义司法所所长(试用期1年);
赵 航同志任眉山市彭山区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治理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1年);
詹 磊同志任眉山市彭山区消防队队长(试用期1年);
雷 建同志任眉山市彭山区凤鸣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服务中心主任;
张世才同志任眉山市彭山区凤鸣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凤鸣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主任,免去其眉山市彭山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李 巍同志任眉山市彭山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其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彭山区分中心副主任职务;
郑 刚同志任眉山市彭山区谢家街道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谢家街道新时代文明实践所)主任;
赵 川同志任眉山市彭山区谢家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谢家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主任(试用期1年);
周家豪同志任眉山市彭山区江口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1年);
徐 伟同志任眉山市彭山区中医医院院长、眉山市彭山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妇幼保健院)主任(试用期1年);
邬 勇同志兼任四川武阳安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徐丽红同志任眉山市彭山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主任(机构更名);
张 洁同志任眉山市彭山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副主任(机构更名)。
免去:
陈雅利同志眉山市彭山区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
岳品忠同志眉山市彭山区司法局公义司法所所长职务;
佘 滟同志眉山市彭山区中医医院院长、眉山市彭山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妇幼保健院)主任职务;
周 影同志眉山市彭山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职务。
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6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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