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
关于郑波等12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眉彭府人〔2025〕2号
四川彭山经开区管委会,眉山江口沉银博物馆,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单位、部门:
根据眉彭委〔2025〕69号通知精神,经三届区政府第85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
郑 波同志任眉山市彭山区项目工作推进中心(眉山市彭山区节能服务中心、眉山市彭山区数据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眉山市彭山区项目工作推进中心副主任职务;
焦国辉同志任眉山市彭山区应急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明 蕊同志任眉山市彭山区司法局黄丰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张 超同志任四川彭山经济开发区项目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裴家亮同志任眉山江口沉银博物馆综合部副部长(试用期一年);
李润翰同志任眉山市彭山区观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陶竞舟同志任四川兴彭领航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试用期一年);
周 霖同志任眉山市彭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挂职一年);
金 凤同志任眉山市彭山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挂职一年)。
免去:
冯雅琴同志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黄 伟同志眉山市彭山区应急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邹 航同志眉山市彭山区江口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
2025年8月5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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