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
关于鞠智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眉彭府人〔2024〕16号
四川彭山经开区管委会,眉山江口沉银博物馆,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单位、部门:
根据眉彭委〔2024〕213号通知精神,经三届区政府第73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
鞠智宇同志任眉山市彭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试用期1年);
梁 婷同志任眉山市彭山区统计局副局长(试用期1年);
万益齐同志任眉山市彭山区贸易促进委员会会长(试用期1年);
干 能同志任眉山市彭山经开企业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
免去:
杨 雨同志四川彭山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周彭港同志眉山市彭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汪红梅同志眉山市彭山区贸易促进委员会会长职务;
帅 虹同志眉山市彭山区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0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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