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
关于夏海朝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眉彭府人〔2024〕13号
四川彭山经开区管委会,眉山江口沉银博物馆,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单位、部门:
根据眉彭委〔2024〕184号通知精神,经三届区政府第71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
夏海朝同志任眉山市彭山区谢家街道办事处主任;
熊 杰同志兼任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
徐 佩同志任眉山市彭山区民政局副局长;
张 麟同志任四川兴彭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黄 磊同志任四川兴彭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黄艺超同志任四川兴彭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刘兴隆同志任四川兴彭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张泓博同志任四川兴彭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免去:
谢勤快同志眉山市彭山区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李俍岑同志眉山市彭山区谢家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请按相关程序办理。
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5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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