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
关于朱林一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眉彭府人〔2024〕11号
四川彭山经开区管委会,眉山江口沉银博物馆,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单位、部门:
根据眉彭委〔2024〕159号通知精神,经三届区政府第68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
朱林一同志任眉山市彭山区观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1年);
杨 茗同志任眉山市彭山区社会保险中心主任,免去其眉山市彭山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游翎瀚同志任眉山市彭山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兼眉山市彭山区交通综合治理服务中心主任;
万 翔同志任眉山市彭山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1年);
邓亚平同志任眉山市彭山区凤鸣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1年);
周奉学同志任眉山市彭山区司法局凤鸣司法所所长(试用期1年)。
免去:
范鹏榆同志眉山市彭山区谢家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请按相关程序办理。
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
2024年9月6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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