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刘红霞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04     发文机构:区政府办

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

关于刘红霞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眉彭府人〔2024〕9号


四川彭山经开区管委会,眉山江口沉银博物馆,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单位、部门:

根据眉彭委〔2024〕120号通知精神,经三届区政府第65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

刘红霞同志任眉山市彭山区群众接待中心(眉山市彭山区信访群众疏导调解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罗凌玉同志任眉山市彭山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吕 阳同志任眉山市彭山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免去其眉山市彭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总工程师职务;

刘炜杰同志任眉山市彭山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陈玲玲同志任四川彭山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副局长;

青 柯同志任四川彭山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副局长,免去其四川彭山经济开发区投资促进局副局长职务;

呷底江同志任四川彭山经济开发区投资促进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刘 娟同志任眉山江口沉银博物馆文物管理部(宣传运营部)部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眉山江口沉银博物馆综合部副部长职务;

张泓博同志任眉山市彭山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免去:

余卫斌同志眉山市彭山区社会保险中心主任职务;

李 伟同志眉山市彭山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职务;

高洪水同志眉山市彭山区乡村振兴发展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童凤莉同志眉山市彭山区司法局凤鸣司法所所长职务;

谢延平同志眉山市彭山区农业农村局总农艺师职务;

李 勤同志眉山市彭山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刘庆煜同志眉山市彭山区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请按相关程序办理。

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

2024年7月4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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