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第三届人民政府6次常务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22-01-24     发文机构:彭山区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3日,区委副书记、区长杨静主持召开三届区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研究我区乡村振兴、安全生产等工作。

会议传达贯彻了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会议强调,要把学习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通过深入系统的学习,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的理解和思考,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因地施策推进“三农”工作。

会议传达学习了“1·2”道路交通事故全省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市道安委第二次全体会议精神。会议强调,思想上务必绷紧再绷紧,思想认识上警钟长鸣,防止盲目乐观、麻痹松懈;行动上务必落实再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面广、任务重,既要在规范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上下功夫,又要在规范交通秩序、提升安全水平上做文章;责任上务必压实再压实,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市相关领导关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批示要求,切实加强道路安全管理。

会议传达了李克强总理对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作出重要批示精神。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和全国、全省、全市近期召开的系列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要强化攻坚消除安全隐患,深入开展危化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道路交通安全、森林防灭火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从根本上解决好安全生产问题;要落实责任筑牢安全防线,要进一步强化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岗到人,为群众欢度春节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会议审议了《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22年烟花爆竹禁放时间和区域的通告(送审稿)》。该通告明确了春节期间(自2022年1月24日起至2022年2月20日止),彭山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同时明确了车站码头、医院、集贸市场、城市公园等重点场所100米范围内,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会议还审议了《眉山市彭山区“十四五”社会治理创新发展规划(送审稿)》等事项。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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