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第二届人民政府51次常务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19-10-31     发文机构:区政府办

2019年10月23日,区长郭红主持召开了眉山市彭山区第二届人民政府51次常务会议。

为加快推进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会议传达了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现场推进会议精神,听取了关于近期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要求,各乡镇(街道)、区农业农村局要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拿出切实可行的攻坚措施,加快推进全区改厕工作,做到一厕一策、宣传动员、群众参与、先行示范、统筹安排。各乡镇(街道)要因地制宜、取长补短、集中力量,打造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线路、示范点位,总结好模式、好做法、好经验。

为进一步抓好民政工作,会议传达了中央、省、市民政会议精神,听取近期民政工作情况汇报。会议要求,区民政局要扎实推进民政各项工作,加大公建民营、养老服务等向上争取力度,发挥长处优势,探索全区民政工作亮点,形成彭山经验。区民政局牵头,各乡镇(街道)负责,继续加大绿色殡葬改革力度,坚决禁止散葬、乱葬。

为进一步提高困难群众生活水平,会议审议了《关于调整全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请示》。会议议定,原则同意调整我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线和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由520元/人·月调整为570元/人·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由330元/人·月调整为380元/人·月,城市低收入认定标准由885元/人·月调整为970元/人·月,调整后的标准统一从2019年7月1日开始执行。

会议还审议了《眉山市彭山区店招店牌设置导则》等其他事项。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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