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22日,眉山市彭山区第三届人民政府召开第31次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省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精神和市委常委会会议精神,研究部署了经济发展、森林防火等方面工作。区委副书记、区长杨静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省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精神和市委常委会会议精神。会议指出,中央经济工作会是党的二十大后中央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会议强调,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了明年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发展方向、重点任务,省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对全省经济发展作出了系统谋划部署,市委常委会研究谋划了我市明年经济工作,要深刻领悟内涵要求,抓好传达学习。要提前谋划聚焦重点,结合彭山实际推出有利于经济稳定的政策措施,紧盯基础设施、产业园区、新基建、乡村振兴、社会事业等重点领域,精准发力、深度谋划储备一批国省重大项目,为明年全区经济增长提供更好支撑。要紧盯岁末年初,突出重点守好底线,把握疫情新形势,统筹抓好当前各项工作。
会议听取了彭山区9-11月大气污染防治情况的报告。会议强调,要提高站位,扛起责任。要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要求,盯紧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时段,齐心协力打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要聚焦重点,协同配合,做好“四源”管理。要加强日常监管,确保工业企业治污设施正常运行和达标排放,持续加大秸秆禁烧督查巡查力度,组织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加强城区腊肉禁熏宣传巡查和劝导,做好汽修企业污染防治管控,推广绿色钣喷,做好加油站油气回收巡查监管,推广安装三次油气回收装置。要高频督查,逗硬问责。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压实工作责任。
会议审议通过了《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2023年森林防火命令(送审稿)》《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时间和区域的通告(送审稿)》等其他事项。
会前,与会人员集体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网站维护技术联系电话:028-3760355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8-37603556
网站标识码5114220003 蜀ICP备19026839号-1 川公网安备51142202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