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第三届人民政府21次常务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22-07-08     发文机构:彭山区人民政府

2022年7月7日,区政府召开三届区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等,研究部署乡村振兴、经济发展等方面工作。区委副书记、区长杨静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会议强调,要深化思想认识,强化学习领悟。要加快创建历史文化名城。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原则,做好北外街4处历史建筑保护修缮和江口崖墓提升改造工作。全面提升彭山文旅产业,打造消费新场景,培育消费新业态。要切实抓好向上争取。要抢抓习近平总书记亲临眉山调研指导这一重大历史机遇,围绕文物保护、文旅融合、老旧小区改造、消费业态提升等,抓好项目谋划储备,抓紧向上沟通对接,争取国省项目资金政策支持。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广泛学习宣传。深化对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认识,强化重点领域监督,持续改进工作作风,筑牢拒腐防变防火墙。要深化作风建设,构建廉洁政府。各镇(街道)、区政府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依纪依法用权、为民用权的思想,强化廉政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守牢法律底线、纪律红线、思想高线,管好身边人。要持之以恒推进廉洁政府建设,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要强化能力提升,依法追责问责。区纪委监委要秉公执纪、谨慎用权,不断提高执纪执法履职能力和专业化水平。加强对公职人员,特别是年轻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惩前毖后、严肃追责。

会议审议通过了《眉山市彭山区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送审稿)》《眉山市彭山区建立乡村医生养老保障补助机制实施方案(送审稿)》《2022年第二批中省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送审稿)》等其他事项。

会前,与会人员集体学习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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