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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眉山市彭山区委办公室 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06-02      信息来源:区政府办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通知》(中办发〔202035号)《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办〔20225号)《中共眉山市委办公室、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印发〈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眉委办发20224号)精神,深入推进全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结合我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整合优化全应急管理系统执法职能,统筹执法资源,强化执法力量,完善执法体系,不断提升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能力,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严密防范较大事故,着力减少一般事故,有效应对各类自然灾害,为建设成都都市圈高质量发展新兴城市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主要目标。2022底,基本形成执法职责清晰明确、执法力量充实强化、执法水平规范高效的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镇(街道)和开发区(工业园区)以及其他园区执法机构设置更加合理,执法能力得到加强,初步建成一支政治过硬、作风过硬、业务过硬的准军事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

二、重点任务

(一)整合监管执法职责

1.组建执法队伍。将法律法规赋予应急管理部门的有关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以及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防震减灾等方面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能整合,现有安全生产监察执法队伍为基础,组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以本级应急管理部门名义统一执法。应急管理与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原则上实行局队合一体制。规范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名称为眉山市彭山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牵头单位:委编办;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

2.建立联动机制。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人、财、物由应急管理统一管理,建立协同高效、联合统筹实施行政检查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执法业务保持相对独立,形成监管执法合力,减少检查频次,提高行政执法效能。〔牵头单位:应急管理

(二)健全监管执法体系

3.明确执法职责。区应急管理局承担法律法规直接赋予本级的执法职责,负责辖区内日常执法检查、违法案件查处。按照权责一致原则,通过依法赋予必要的监管执法权限等形式,强化基层属地管理。加强镇(街道)业务指导和执法监督。完善依法依规赋予的镇(街道)应急管理综合执法事项,依法履行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监督检查、应急管理等简易执法职责,强化属地管理。建立镇(街道)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应急管理工作检查与区级专业执法协调配合机制。镇(街道)落实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救援相关职责。未依法依规赋予应急管理综合执法事项的四川彭山经开区以及其他园区,负责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监督检查,由区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按照分类分级原则开展执法。建立开发区(工业园区)以及其他园区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应急管理工作检查与相关专业执法的协调配合机制。〔牵头单位:区委编办、区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四川彭山经开区等园区、各镇(街道)〕

4.制定执法目录。全面梳理、规范和精简执法事项,积极推进执法事项清单管理。根据省、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编制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建立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权责清单,依法及时进行动态调整,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牵头单位: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区司法局

5.实施分类分级执法。厘清不同层级执法管辖权限,明确监管执法职责、执法范围和执法重点,优化、实施分类分级执法,避免多层多头重复执法和层层下放转移执法责任。〔牵头单位: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四川彭山经开区等园区、街道)〕

(三)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6.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加强党对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全面领导,立足政治建队要求,落实应急管理执法体制调整后,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要求,配齐配强执法机构领导班子。〔牵头单位: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

7.加强人员编制管理。要结合本地经济发展规模、产业分布、企业数量、自然灾害和安全风险等级等情况,在现有机构编制规模内,整合优化职能和编制配备,统筹配置执法资源和执法力量,科学合理核定执法机构编制,不得只增加职能不增加人员,甚至将原有安全生产执法力量挪用摊薄,确保人员力量配备与执法任务相匹配。锁定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编制底数,待中央统一明确政策后逐步加以规范。要推动执法力量向执法任务重的地方和执法一线倾斜,执法人员编制重点用于执法一线,确保有足够的力量完成执法任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任务重的四川彭山经开区,应当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区应急管理局要配齐配强专业执法力量。〔牵头单位:委编办;责任单位:四川彭山经开区等园区、应急管理局〕

8.加强人员准入门槛。严把执法人员进口关,严禁将不符合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规范要求的人员划入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对现有执法人员,全部实行执法考试合格并取得执法资格证后方可上岗;对新招录人员,坚持凡进必考,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没有取得执法资格证的不得从事执法活动。聘用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协助执法,建立相应聘用、培训、考核等制度。〔牵头单位: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委编办、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急管理局〕

9.加强人员教育培训。建立执法人员入职培训定期轮训制度,入职培训不少于3个月,每年参加不少于2周的复训突出专业性要求,依托有关高等院校,通过在职教育、脱产学习、资格考试等方式,提高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素质具有应急管理相关学历职业资格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数量,到2022年年底不低于应急管理在职执法人员的75%。通过考录、转任、调任等方式,加大安全生产、防灾救灾减灾、应急救援等领域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提升一线执法人员履职能力。〔牵头单位: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委组织部、委编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0.加强评价考核奖惩。加强对行政执法职权行使情况的检查、评估,将执法办案的数量、质量和效果列入考核评估指标。建立完善执法人员培养和考核奖惩机制,对表现优秀的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奖励,提升执法人员的职业荣誉感。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客观公正追究执法失职渎职责任,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尽职免责,充分调动广大执法人员动真碰硬、担当作为的积极性。〔牵头单位: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司法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1.加强队伍准军事化管理。立足政治建队,实施准军事化管理,强化作风和纪律建设,规范执法礼仪,树立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作风过硬的良好形象。〔牵头单位:应急管理局

(四)健全完善执法制度

12.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严格规范日常执法检查、专项执法、暗访暗查、交叉互检等工作方式。客观规范记录现场检查情况,依法采取现场处理措施。全面客观公正收集证据,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程序。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典型案例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将普法融入执法办案全过程。〔牵头单位: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司法局〕

13.加强执法监督。推行执法办案评议考核制度,建立健全执法评价体系,定期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健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完善执行移送标准和程序,防止以罚代刑现象。建立领导干部违法干预执法活动和插手具体案件查处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牵头单位: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纪委监委、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

14.严格执行计划执法。科学制定年度执法计划,按程序报区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制定执法对象管理层级、风险等级划分标准,自上而下逐级明确重点监督检查对象和“双随机”抽查范围,将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涉爆粉尘等重点行业领域中安全风险等级较高的企业确定为重点检查企业,每年至少进行1“全覆盖”执法检查;在此基础上,对其他企业实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加强化工园区安全风险管控及全链条管理,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提高其本质安全水平。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制度,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失信主体要及时纳入安全生产失信惩戒名单,提高执法工作严肃性和震慑力。〔牵头单位:应急管理局〕

15.健全完善执法模式。坚持严格执法与指导服务相结合,大力推行说理式执法,全面实行执法告知、现场检查、交流反馈”“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全过程在场执法+专家的执法工作模式,提高执法实效。加强跨部门联合协同执法,增强执法合力。〔牵头单位:应急管理局〕

16.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大力推进取证、询问、听证等执法过程音像记录数字化建设,全面推行互联网+执法系统建设,综合运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提升监管执法数字化、精细化、智慧化水平。〔牵头单位: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司法局、财政局、区科技和数字经济发展局〕

(五)突出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

17.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力量。要突出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这个关键,严格按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四川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要求,加强对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领导,将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作为巡查考核的重点内容,配齐配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专业人员,确保有人负责、有人干事。〔牵头单位: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目督办

18.创新安全生产执法手段。区应急管理要建立企业安全基础电子台账并进行动态更新,全面掌握辖区内企业类型和数量变化。围绕重点事项精准执法检查,确保安全风险突出的关键环节、要害岗位、重点设施检查到位。充分运用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控制、危险化学品风险监测预警等平台系统,加强对执法对象安全风险分析研判和预测预警,积极落实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行动计划。〔牵头单位:应急管理局〕

19.加大安全执法力度。区应急管理要发挥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能作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发现不属于本部门监管执法权限的安全生产隐患,及时移交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推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落实到位。〔牵头单位:应急管理局〕

(六)强化执法保障

20.强化执法经费保障。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原则,由应急管理局会同财政局等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出台相关具体措施,确保应急管理执法工作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由财政予以保障。应急管理要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牵头单位:财政局;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

21.强化执法装备保障。加强应急管理执法机构取证问询室、档案资料室、执法器材库等基础设施建设,满足执法工作基本需要。严格执法装备配备标准,做到应配尽配,配齐配足执法装备。有关执法执勤用车配备按中、省统一规定执行。积极探索区和镇(街道)应急管理机构业务标准化建设,按照省上统一部署开展示范点建设,20226月底前,至少建成1个镇(街道)示范点,引领带动提高基层应急管理执法保障能力。〔牵头单位: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发改财政局、机关事务中心、各镇(街道)

22.强化执法人员服装保障。严格落实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规定,配齐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在编在岗人员执法制式服装,推进规范文明执法。〔牵头单位: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财政局

23.强化执法人员职业保障。区应急管理局会同区财政局完善基层执法人员工资待遇保障政策,依法为执法人员参加工伤保险,通过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提高职业伤害保障水平。〔牵头单位: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委组织部、财政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握改革方向,研究重大问题,科学制定方案,统筹推动实施。应急管理要会同组织、机构编制、发展改革、司法、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合力推进全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确保各项改革措施尽快落地见效。

(二)注重统筹协调。要全面贯彻先立后破、不立不破的原则,把握好机构设置、职责划分、人员划转、经费保障、工作交接等关键环节,在20225月底前初步完成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任务。改革过渡期间,要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发现并解决在机构设置和人员划转中的苗头性、潜在性问题,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处理好改革与稳定的关系,确保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

(三)严肃工作纪律。要切实抓好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任务落实,确保机构、职责、队伍等按要求及时调整到位,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改革、拖延改革。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严禁借改革之机,违规提高机构规格、增加内设机构、突击进人、突击提拔和调整交流干部等,确保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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